女教师被辞退 讨要辞退书未果后竟被离奇转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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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教师被辞退 讨要辞退书未果后竟被离奇转岗
2010年05月10日 16: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于“重大流失”现象,记者了解到,不仅只有陈阳出现过,在该校任教的老师中也有人经历过,但这次刚刚超额完成任务的陈阳却不幸被辞退。在陈阳看来,学校的做法是过河拆桥。“当初学校缺老师的时候,我努力工作并把责任扛了下来,现在新来了老师,就想找理由赶我走!”陈阳对学校的做法十分不满。

  是否出现“重大流失”就会被辞退,陈阳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上有此规定吗?记者在查阅了陈阳与该学校签订的合同后,看到其中第十一条有相关规定。但记者注意到,合同对乙方(英语老师)造成学生流失后,规定了进行经济上的赔偿,以及相关应承担的责任。但对于是否因此被辞退却并无明确说法。并且陈阳表示,“重大流失”后学校也已经对她进行了经济上的惩罚。“即使校方要提前解除合同还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我”,除校方的口头通知外,但陈阳并没有收到任何正式的书面通知。

  讨要辞退书未果后 竟被离奇转岗

  4月10日,陈阳难以回首的一天。上完当天最后一节课,送走最后一名学生。学校就通知陈阳进行离职结算。就在陈阳交接工作时,她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既然是学校违约要辞退我,就要先向我出示正式的书面辞退书,否则校方说我主动提出辞职,我就有理说不清了。”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陈阳执意要求校方出示书面辞退书,否则不同意完成工作交接。

  在陈阳的再三催促下,财务人员只得向成都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发出请求。该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随后通过QQ传来一份通知,但打开通知后看到的内容让眼前的陈阳,甚至包括该校校长、财务人员都始料未及……

  此时,传过来的电子文档不是辞退通知,而成了转岗通知。学校重新决定将陈阳从英语教师岗位转到“试用营销主管”。学校为何突然出尔反尔,拒绝出具正式辞退通知?此时,急火攻心的陈阳忍不住与校方争执起来,并拒绝接受,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而记者注意到,这份转岗通知并没有加盖学校的公章。

  “被辞退”竟临时变“被转岗”,陈阳进退两难。除非自己主动辞职,否则不仅拿不到辞退通知书,甚至连离职结算也办不了,眼看着就只能这样被公司耗下去。

  4月11日,陈阳“被转岗”的第一天。当送孩子们上学的家长听说陈阳老师被换成其他人的消息后,十分不解。几位学生家长打电话到学校总部投诉,但得到的回复是“老师自己走的”。几位学生家长还向记者反映,被换的这位老师跟孩子的感情很深,孩子得知消息后回家大哭了一场,并说不愿再去那个学校上课了。

  在陈阳的多次要求下,公司最后提出可以有条件地给陈阳办离职结算。而条件是不开辞退通知书,只开离职证明,并且要声明是经过双方协商的,并且除了工资外,不会再赔付违约金。

  拿到“双方协商”的离职证明后,陈阳对学校的手段和做法十分失望。她向记者明确表示,现在她不仅失去了工作,还背负着沉重的精神负担。她说她要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面对相对强势的用人单位,陈阳能讨回公道吗?学校又是否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报将继续对此事进行关注。

  记者感言:

  逃避不是根本之道

  河山

  用人方的一再出尔反尔,让人啼笑皆非。不按合同规定和程序辞退员工就该进行相应赔偿,但笔者却失望地看到,校方为了规避违约责任可谓机关算尽。在校方面前,个体的劳动者毕竟相对弱势。当遭遇劳动关系纠纷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就显得尤其重要。无论劳动关系哪一方的利益受到侵害,法律武器都会成为捍卫尊严的有力工具,而取证同样重要。

  员工被辞退,校方可以有千万种理由,但既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但遗憾的是,这家英语培训学校却跟员工玩起了“躲猫猫”。校方的战略显而易见:“你想维权?可以!我就不让你拿到告我的证据。让你求救无门,回头我还让你‘生不如死’。”

  在与陈阳的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对话中,笔者感受到了他们对该老师的信任和支持,但这在标榜利润最大化的校方面前,却显得微不足道。无论是何种性质的老师,教书育人是本职工作,但在那个学校,老师不仅靠教学质量说话,更要靠续费成功率保住饭碗,员工的流动性可想而知。在就业双向选择下,员工的流动本身是很正常的事,但如果用人单位企图逃避法律责任,靠不诚信的强势手段与员工周旋,这样的企业又何以在越发强调诚信的市场竞争中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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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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