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理职业资格认证 月底前发证单位要"过堂"
2008年06月04日 15:59 来源:新民网-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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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经批准和向社会公告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否则将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查处。
记者昨天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上海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始全面清理职业资格认证活动,本月底前,凡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和证书发放的单位,均要将所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培训)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将提出保留、归并或取消的处理意见,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经批准保留的职业资格将分批公布。
据了解,本市此次清理行动涉及职业资格设置、实施机构、培训和收费、考试鉴定、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市人事局表示,目前各个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及企业面向社会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将立即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和本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原则上立即停止。(鲁雁南)
【编辑:侯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