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堂"开课三遭业主围堵 双方都称自己"受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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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母堂"开课三遭业主围堵 双方都称自己"受害"
2009年02月05日 11:05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片说明:昨日,锦轩新墅小区挂起阻止“孟母堂”进小区的条幅。早报记者张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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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在2006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孟母堂”私塾,2月3日又爆出新问题,其房东——松江区锦轩新墅小区的部分业主和保安三次组成“人墙”,阻止“孟母堂”工作人员和学生、家长进入,有肢体冲突发生。

  “孟母堂”使用了该小区的四幢别墅,有业主认为它属于“非法办学”,寄宿方式干扰了居民的生活。而“孟母堂”开办人称,学生都是小区居民,当然享有居住权,生活在一起“寓教于乐”完全合法。

  不许学生和家长进小区

  昨日,“孟母堂”和锦轩新墅小区的大门都已恢复平静,小区大门处悬挂着一条红色横幅,上面写着“坚决制止‘孟母堂’进入本小区”,落款为“锦轩新墅业委会”。

  大门口的保安对外来者异常谨慎,对早报记者说:“‘孟母堂’那边都不让去,昨天业主和私塾的人闹了三次,大家都很小心。”

  曾在3日参与“堵门”的业主薛女士表示,当日一大早,就有进入小区的“孟母堂”学生和家长被拦住,而中午和晚上又各被堵了一次,“晚上业主都在家,很多人都在大门口,不让学生和送学的大人进来,保安也是牵着手挡在那。”

  薛女士说,在劝说一对送学家长不要将孩子送“孟母堂”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推搡了几次。”

  早报记者和锦轩新墅小区的保安协商后,走访了被作为私塾的四幢别墅,每一户都是铁门紧锁,喊门也无人应答。但在一幢别墅里,依稀传出不少孩子的笑声,门口还散落着很多双小鞋子。

  小区保安说,业主堵门事件发生后,曾有不少人来敲私塾的门,但一直无人应答。

  双方都称自己“受害”

  小区居民组长谢女士表示,“孟母堂”早已被松江区教育局认定为“非法办学”。

  她说,2006年时,“孟母堂”租用了小区一幢别墅作为私塾场所,学生只有十几人,两年多过去后,又租用了三幢别墅,学生最高峰时有70多人,“非法办学,改变住房用途,干扰生活,早该被取缔了。可现在倒好,规模越搞越大。”

  昨日,“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告诉早报记者,目前私塾确实占用了四幢别墅,大概有学生50多人,年纪从三四岁到十七八岁不等,但“我和孩子均是堵门事件的受害人,我们是完全合法的”。

  争论焦点

  1“孟母堂”占用民房搞经营?

  “孟母堂”:孩子们都办了居住证,都是小区居民

  锦轩新墅小区居民组长谢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7月,松江区教育局出台告示,认定设在锦轩新墅小区的“孟母堂”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属于非法教育机构,从事的是违法教育活动,责令其停止办学。”

  谢女士还表示,私塾向学生每月收取3000多元的费用,已经形成经营行为,而将住房的性质改作商用,属典型的“居改非”,必须制止。

  “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回应说,私塾里的孩子“其实不能称作学生,都是私塾老师的孩子或亲朋好友的孩子。我们给所有的孩子都办了居住证,还在公安局备了案,他们现在都是小区的居民,居住在一起,享用小区的设施理所当然”。

  吕女士认为,“孟母堂”其实是“家庭自助教育”,所谓的学费其实就是大家一起生活所承担的生活费用,“我们就是生活在一起,玩在一起,学在一起,不存在非法办学。学费说白了就是生活费,也不存在经营行为”。

  2 居民一大早就听见朗读声  

  “孟母堂”:如果读书声也算噪音,那无话可说

  紧挨“孟母堂”居住的薛女士表示,自私塾进驻小区后,自己的生活几乎天天受到干扰。因为私塾属于全日制模式,几十名学生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每天早晨6时许就被孩子的啼哭声惊醒,一大早就能听见孩子大声的朗诵声,而中午则听到孩子在草坪的嬉闹声。

  薛女士还抱怨说,众多学生每天产生很多的垃圾,“一到天热,堆积在垃圾桶里,真的很臭。”年事已高的薛女士表示,她现在已“被吵出了病”。

  对业主这些“干扰生活”的质疑,“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说:“如果读书声也被质疑成噪音的话,那我无话可说。”她还称,每家住户都产生垃圾,只是私塾产生的垃圾较多而已,但并没有对方说的那么离谱。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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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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