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称:<劳动合同法>加高大学生就业门槛——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人大代表称:<劳动合同法>加高大学生就业门槛
2009年03月27日 10:20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周秋敏 通讯员 穗仁宣) 昨日,以“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第118期《羊城论坛》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举行,企业员工、法律专家以及人大代表围绕《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效果展开讨论。有专家和人大代表指出,《劳动合同法》使企业成本增加,提高了大学生进入企业的门槛,导致大学生就业更难。

  “《劳动合同法》出台,老员工饭碗保住了,但大学生找工作更难了。”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在论坛上称,《劳动合同法》虽是保障了老员工的利益,但是对新进员工却造成很大阻碍。刘兴桂表示,《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使得用人单位成本提高,聘请大学生风险更大,其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刚毕业,就业过渡性强,三天两头换岗位也是常事,在一家企业一般待不到两三年,毁约几率大。企业出于审慎的态度一般不敢再轻易聘请应届毕业生。刘兴桂称,“经济危机下,《劳动合同法》的负面作用日益凸显,造成大学生的就业难境况雪上加霜”。

  新穗巴士有限公司负责人叶雪文也表示,自去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劳动用工成本增加。考虑到后续成本问题,新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员工进入公司的门槛提高,非核心业务也采取外包的做法,节约人力资源成本。

  市人大代表赵刚指出,政府要保障就业就应考虑企业的成本,他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减免接收大学生企业的税费,承担大学生的社保,补贴企业的培训成本,以降低大学生的就业门槛,促进大学就业。

【编辑:侯冬华
    ----- 教育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