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巧设名目变相经营 “校园黑网吧”亟待整治

2008年04月22日 14:48 来源:南宁日报

  ●核心提示

  近年来,工商执法部门在加大力度查处学校周边黑网吧时发现,有的学校存在“变相经营网吧”的现象,涉嫌黑网吧经营。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黑”的校园网吧多冠以计算机房、网络教室、网络实验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名头,实际上是学校以出租场地或对外承包等形式开设经营性网吧,向学生提供互联网收费服务。

  根据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教育部等14个部门于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可见,学校已被锁定为“清除黑网吧行动”的监督对象,“变相经营网吧”一经调查核实将被依法取缔。

  关键词 学校网吧 无证经营

  去年12月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检大队(以下简称经检大队)接到市民投诉,称位于白沙大道与富宁路交会处的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经营着一家无证网吧,希望工商部门前往核查。12月8日,经检大队来到该学校综合实训楼五楼,发现其中有4间教室里摆满了电脑,不少学生正在全神贯注地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网络电影。经统计,4间教室共有350多台电脑,现场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和计时收费,在管理员的座位处有登记本,用于记录上网学生的充值卡信息。当天,执法人员以该学校向学生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且涉嫌无证经营为由扣押了6台服务器,并通知校方事后接受调查。

  12月9日,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向经检大队出具了情况说明,以及其与广西南宁马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建计算机实习室协议书》。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广西南宁马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经年审已被列入吊销企业的黑名单,并已搬离原注册地址,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而校方也没能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文件材料,校方所指的“引资”“联建”实际上是学校将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经营收费网吧,学校与公司的行为涉嫌无证经营。另外,校方与公司签订的联建协议与校方提供的情况反映有多处出入。首先,校方称“所建计算机实习场地设备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我校所有”;可双方在协议里约定,该公司投资设备在本协议期满后按本协议的配置归校方所有,协议期限为2006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14日,即期限未满前,电脑配置不归属校方。其次,校方称“计算机实训场地主要任务是满足我校学生教学实训”;可协议显示,学校允许公司向校内学生开放课外上机并正常收费,每台电脑收费每小时2元以下。由于学校和公司不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执法人员未能查看网吧的有关财务账本,要作出定性处罚决定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关键词 巧设名目 掩人耳目

  记者暗访发现,一些学校巧设名目,以开设网络教室、计算机实训室、网络实验室等为名头掩人耳目,向学生开放经营性网吧的现象不在少数。

  3月27日晚上7时30分,在位于长堽路的某职业技术学院一栋学生宿舍楼一楼,在分别挂牌为“计算机技术实验室第四号机房”“计算机技术实验室第五号机房”的两间偌大的教室里,摆放了约200台计算机。此时有数十名学生在聊QQ、打网络游戏、看网络电影和电视剧,各行其乐。记者来到机房管理员前台,管理员座位上的一名年轻女子在没有询问来者身份的情况下,“习惯性”地向记者介绍了上网的收费方式。

  “你不固定上网可办临时上网卡,要收取1元的押金,根据你上网的时间来计算上网费,每小时1.5元。”管理员一边盯着电脑显示屏一边说。

  记者问:“除了临时上网卡还有别的缴费方式吗?”

  “还有会员卡,但只面向本校学生。”看到记者面生,管理员没往下说。

  记者问到会员卡如何收费,管理员说:“办会员卡要一次性交22元,其中有2元是卡费,使用中可以继续充值。凭会员卡可以打九折,并可随着积分的累积获得更低折扣。”

  随后,记者预付10元钱办了一张临时上网卡,在上网半个小时后退卡,管理员收取了1元的上网费。

  记者观察注意到,这两间“计算机技术实验室”没有设置在教学楼或综合实训楼,而是设置在地处校区后方的一栋学生宿舍楼里,每个窗户都拉上了厚窗帘,从外面很难发现这是一处上网场所。

  当晚,记者还走访了位于白沙大道的一所职业学校。据该校2006级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的一名学生称,学校在这个学期开放课外上网服务,周一至周五从16时左右开到21时30分,周六、周日从上午开到晚上22时左右,正常收费是每小时2元。课外上网的学生多是进行网聊或打网络游戏。由于记者到该校时已是21时46分,网吧开放的时间已过,记者当晚没能见证该校的“校园网吧”。

  关键词 打擦边球 负面影响

  市工商局经开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刘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变相经营网吧”多存在于一些职业中高等院校,而这些职业院校相当一部分是政府直属部门开办,开设互联网服务场所无需向工商部门申办经营许可手续,也多未经过文化、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审批许可。在不受“网络警察”和文化网络信息监管系统的监控下,这些院校打擦边球“变相经营网吧”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如上网场所的消防安全难以保障;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管理缺失;偷漏税;其不正当经营会造成同行业中的不公平竞争,从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问题。

  刘队长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的校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或群众的举报,经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取缔。

  关键词 亟待规范 加强整治

  那么,学校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备案登记情况如何?记者随后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宣传部部长李清先。李部长介绍,教育部门不允许校内开设经营性网吧,也禁止学校将校内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一直以来,区教育厅从未批准任何一家学校开设经营性网吧,因此也未对校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备案登记工作。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厅等多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每年对我区高校校园及周边200米内网吧开展综合整治的情况来看,全区内直属区教育厅管理的19所高校不存在校园内开设经营性网吧。

  李部长指出,目前有部分职业高校不归属区教育厅直管,而是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由于有的主管部门对校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掌握得不够透彻,在这方面的管理上较为薄弱,有的甚至出现了管理“空白”,以至于一些职业高校钻管理“漏洞”,以各种教学名义变相开设经营性网吧。“变相经营网吧”的出现与学校自身的管理问题也有密切关系。有的学校以办学经费困难或是解决学生教学实训需要等理由开设经营性网吧,但李部长认为,学校既然向学生收取了上学的费用,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服务,不应该再另设收费项目。另外,就读职业中、高等院校的学生多是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在缺乏有效监控的情况下,学校开设的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难以避免。

  针对学校“变相经营网吧”问题,李部长最后表示,首先,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针对“部门办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堵上管理“漏洞”;其次,继续做好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职业高校内上网场所作为专项排查工作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最后,他希望广大市民能发挥监督作用,一旦发现学校内部及周边有经营网吧行为,立即拨打热线号码12318、12315、110向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举报,一同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记者杨宁筠)

编辑:侯冬华】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