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被警告 北大硕士诉教委求撤处分被驳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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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造假被警告 北大硕士诉教委求撤处分被驳回
2009年03月16日 13:45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记者孙莹)因被导师举报开题报告造假,北京大学医学院硕士生李某被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李某对处分不服,将维持处分决定的北京市教委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的作弊行为能够被证据证实,校方的处罚决定没有错误,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是北大医学部2005级的研究生。2007年9月,她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引用的实验数据被其导师质疑抄袭,李某当即没能提供原始实验过程的记录。此后,学校成立了调查小组,也没有发现李某自己所做的实验记录。去年1月,李某在学校辨认开题报告,经核对后在纸质版开题报告上签字确认,校方也组织专家鉴定,确认了李某使用的图片与其他同学的实验结果基本相同。

  此后,李某向学校承认了自己使用他人实验结果的事实,还提交了书面检讨,承认抄袭。最终学校决定给予李某延期答辩、严重警告处分。李某对处分不服,向市教委申诉,但处分决定仍被维持。

  市教委在庭审中提交了经李某签字确认的开题报告、学校专家的对比鉴定说明、李某的书面检讨等证据用以证明抄袭事实。但李某始终坚称自己是冤枉的,是导师对其骚扰未果的报复行为,而且她之所以承认抄袭是因为学业被中断不得已作出的妥协。

  法院认为,市教委在庭审中出示的事实部分证据已形成证据链,可以证明李某存在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法院对校方给李某行为的定性予以确认。北大根据李某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与事实,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李某作出决定,并无不当。市教委经过调查取证,维持处分决定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亦无不当。因此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李某苦笑着说:“宣判前已经想到过这种结果,但肯定会上诉。”李某现在仍在校上学,论文已经重新开题了,导师也换了。但是这个处分还是会对今后有影响,“如果踏上社会前的第一步就是跪着的,今后也会是跪着的。”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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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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