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政府对学校下高考指标 代表建议高中教育立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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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政府对学校下高考指标 代表建议高中教育立法
2009年03月09日 10:04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了提高“业绩”,学校和老师竭尽所能地压着学生做题考试,亚健康、不均衡发展……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高中生。为此,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普通高中教育立法的议案》,他建议应当立法禁止地方政府向学校下高考指标,将素质教育编入高中课程体系。

  普通高中的问题需立法解决

  “现在普通高中教育面临着不少问题,”沈健告诉记者,因为是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办学责任不明,许多学校依赖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和高额择校费来维持运转,这也是社会抱怨高中择校费高的源头之一。“许多地方政府以高考升学率作为教育政绩,作为衡量高中教育质量的唯一依据,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 提到这一点,沈健不无担忧,因为面对各种压力,学校往往会为了升学率违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规律来办学。“瑞典教育法中关于高中教育的条款有46节,日本也专门就高中立法,”他认为,普通高中教育面临的诸多共性问题亟需通过立法途径解决。

  立法解决学校经费来源

  “特别是要禁止地方政府对学校下高考指标”,沈健说,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考试、评价与升学制度都应当写入高中立法中,通过法律强调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评价重点是素质发展评价,要明确高中学生升学逐步与学校脱钩。他建议在立法中写入素质教育的条款,建立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规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课时数,倡导普通高中的研究性学习,对学生艺术素质、身心素质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关于最近大家讨论热烈的文理分科问题,最好也一并写入法规,确定下来。在议案中,沈健还提出了在立法中明确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问题,明确各级政府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建立家庭、社会、学校对普通高中教育成本的分担机制,这样才不至于让学校“走投无路”只能从家长身上“揩油”。

  建议立法严禁“名校办民校”

  “名校办民校”的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这两年各级政府虽然也在清理“假民办”,但是在许多地方这种现象还是大量存在。为此,沈健还提交了《关于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议案》。他向记者指出,我国现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公办学校可以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优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即“名校办民校”。以这种形式举办的民办学校实际上无法真正独立办学,公办与民办的界限很难分得清,老百姓往往视之为“假民办”。由于这类学校师资力量强,社会认可度高,招生规模大,公办色彩浓,它们的大规模发展挤压了真正的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使得不少民办学校难以为继,与此同时,也影响了不少公办学校的办学。他在议案中建议应修订法规,严格限制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应当以政府举办,严格禁止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除少量管理人员外,公办学校教师不得从事民办学校教学工作。

  本报特派记者 石小磊 刘 璞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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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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