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实行就业导师制 教师承担就业推荐指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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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高校实行就业导师制 教师承担就业推荐指标
2009年03月13日 09:3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就业寒流中,政府来护航。我省多项举措助学子求职——

  昨日,我省再次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举行大型通气会,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团省委、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武汉市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等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7个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全部到场,详解了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措施。

  市场需求整体下降

  会上透露,截止今年3月1日,我省高校毕业研究生供需比为1:2.06,本科毕业生供需比为1:1.46,专科高职毕业生供需比为1:0.73,与去年同期相比,均略有下降。

  而与部属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相比,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及一些办在地市州的院校所受影响更大:有些用人单位开始无限期的推迟毕业生报到时间;或降低毕业生薪酬;甚至罕见的出现了企业“毁约”,退回“订单式培养”的毕业生等现象。

  我省将实行“就业导师制”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传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武汉工程大学等部分高校已实行的“就业导师制”收效不错(本报10日曾报道),省教育厅下一步将要求全省高校的教师和干部,必须承担为毕业生寻找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的责任,省教育厅将派出专班到各高校落实这一政策,并出台硬性考核指标。

  各高校职能部门、院系干部以及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均要承担一定的毕业生“就业推荐”指标,但他同时表示,教育厅不会搞“一刀切”式的摊派,高校可视实际情况,规定指标的多少及相关配套奖惩措施。

  将就业率与招生计划挂钩

  陈传德说,我省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纳为审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的依据之一,并将之与2009年的高校招生计划安排挂钩,对于就业率偏低的高校,将相应扣减其招生计划。

  同时,我省还将全面公布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包括协议方式就业比例、灵活就业比例、自主创业就业比例等。

  反对高校“封锁”就业信息

  针对目前我省少数高校,为保证本校就业率而禁止外校生参加校内招聘会,甚至对外“封锁”就业信息的行为,陈传德明确表示反对,并透露:省教育厅正在着手调查,并将采取措施,积极处理这一问题。

  他说,目前我省正在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努力争取使各高校的供求信息能在网上实现共享,以避免因“封锁”供求信息而造成的就业资源浪费,并为毕业生提供更大的就业平台。

  同时,我省还将组织“就业指导专家讲师团”,深入校园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并为其创业提供帮助。

  大学生抢农民工“饭碗”不是新闻

  针对此前媒体“热炒”大学生到农民工招聘会上求职一事,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副处长李一丹表示,无论是大学毕业生供需市场,还是农民工供需市场,本质并无区别。国家现在提倡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因此他认为,大学毕业生去农民工市场找工作不应成为新闻。

  我省多举措保就业

  会上各省直部门负责人表示,除上述举措外,今年我省省直部门(组织、人事、劳动、财政、教育、工商、税务、金融、共青团等),将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毕业生就业优惠服务政策。

  我省还将增加“三支一扶”、“选调生”、“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基层项目的招录人数,并由省教育厅、劳动厅联合实施高校毕业生“千人创业工程”。

  (本报记者赵飞 实习生宋锐)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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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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