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录取 湖北高考优录政策出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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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录取 湖北高考优录政策出台
2009年03月10日 15:06 来源:武汉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晨报讯(记者程亚 通讯员巩平)今年高考,农村独生女可享受加分录取。昨日,我省2009年高考优录政策公布,农村独生女优录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据了解,优录项目共分四大项,分别为增加10分投档项目、增加20分投档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录、农村独生女优录。另外一点变化是,优录资格审查将实行部门负责制,以防范虚假证件与身份的出现。

  省招办介绍,符合条件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cn)下载优录申报登记表,登记表上交县(市、区)招办时间为4月10日。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0日。

  据悉,今年,凡考生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增加10分投档条件: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增加20分投档条件: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1)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

  (3)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6)在高中阶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和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集体项目一等奖者;

  (7)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农村独生女考生优录政策。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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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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