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业务系统今起上线 三月后可就近办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广州公积金业务系统今起上线 三月后可就近办理

2010年07月12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宣布,广州公积金业务系统今起全面上线。记者就公众关心的多个热点问题采访了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公积金热点问题话你知

  办理业务程序有变吗?

  系统上线以后,办理业务程序不变。系统将自动为单位和职工生成一个新的单位登记号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须使用新的凭证和表格(可到承办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网点领取,或者到公积金中心网站www.gzgjj.gov.cn下载)。

  未领到对账簿有无影响?

  系统上线以后,公积金中心将委托银行通过单位逐步向职工个人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用于职工查询、打印等。未领到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职工,暂不影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何时可就近办理业务?

  系统上线以后,原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开户的单位和职工,3个月内仍须在原开户银行办理业务。以后,将实行承办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网点业务互通,单位和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何一个网点办理业务。

  不过,为确保转账成功和资金安全,除了本市建行、工行、中行和广州银行外,公积金中心暂不提供其他银行和异地账户转账业务。

  有两个公积金账户咋办?

  原来持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需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经办网点或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账户转移和合并手续。

  今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新系统内一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如何申领新的对账簿?

  公积金中心将在近期委托承办银行通过单位逐步向身份信息齐全的职工发放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身份信息不齐全的职工,可在经办网点补齐信息资料后再通过单位申领新的对账簿;2010年7月1日后新入职的职工可通过单位申领新的对账簿。(记者徐海星 通讯员余洋)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