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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认房”证明要5个工作日

2010年07月16日 10:47 来源:上海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上海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沪上二套房必须严格执行“认房认贷认调查”的标准,同时明确了在认房方面,必须由购房者出具由房产交易中心开出的房产查询结果。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将严格执行该政策。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因为增加了一个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住房查询的环节,因此以后的房贷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整个审批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这也将使“既认房又认贷”的可操作性增加。

  本报记者 王佳敏 吴华 徐可奇

  【现场】

  办“认房”证明每次费用5元

  近日,上海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了在“认房”方面,借款人需出示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查询结果。

  然而,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泉北路上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总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办理这项业务的市民需要申请贷款银行盖章开具的《借款人家庭名单及住房坐落情况表(兼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申请书)》以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结果》,同时必须携带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内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子女为境内居民的需提交户口簿,每次查询的费用为5元。

  虽然目前只有房产交易中心总部才能提供全市的房产查询证明,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去那里办理该项业务的购房者却并不多。

  【银行】

  二套房贷实施“精确打击”

  “认房认贷认调查”的上海二套房贷政策昨天下发到沪上各银行。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将严格执行该政策。从最早的“认贷”到后来的“认房又认贷”,再到现在的“认房认贷认调查”,二套房贷在认定标准上不断升级实施“精确打击”。沪上多家商业银行的个贷业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下发的通知在主旨上与此前的三部委精神一致,主要是公布了具体执行过程的操作细节。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华夏银行相关人士的电话时,对方表示刚刚收到通知,会迅速落实。他介绍说,按照这个规定,贷款申请人需要在银行初审后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住房查询。银行只有在看到住房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后才会据此确定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因为增加了这个环节,所以贷款审批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的规定来看,贷款审批时间也会延长大约5个工作日。

  “我们已经开始贯彻了。”一听到记者提起“三认”政策,农行上海分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农行已经开始严格按照该政策实施。对于新增的这个环节,这位负责人表示,以前要求“既认房又认贷”,但对银行来说,“认贷”比较容易,而“认房”则比较难以判断,该政策给银行增加了一个依据,也使“既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可操作性增加了。

  “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并没有变,确切地说是从4月楼市调控开始就一直从严执行没有丝毫放松过。”工行相关人士说,上海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是“联合转发”住建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意见,市场不应理解为“从放松变为收紧”的意思,事实上房贷早已收紧了。

  中行相关人士表示,银行根本不存在放松二套房贷的空间,因为监管部门今年以来一直很重视并且不时检查银行对房贷政策的执行力度。该行此前一直是按照“既认房又认贷”的原则来进行操作的,也就是说客户只要满足“有过1次房贷记录”或“在上海有1套住房”这两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就坚决算作是二套房贷。这次上海的三部门又明确罗列了认定二套房贷的步骤,银行方面肯定是要不折不扣来执行。

  记者另外了解到,外资银行在此次楼市调控前对二套房贷最为“放松”,但目前在严格执行力度上与中资银行相同,如:渣打和汇丰等主要外资银行不仅暂停第三套房贷,而且也执行了“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中介】

  仅一家能开证明忙得过来吗?

  汉宇地产交易过户部倪经理告诉记者,在中央发布二套房认定标准之后,只有渣打、邮政两家银行执行,在上海的《转发通知》发布后,昨天又有一些银行执行。据了解,由于银行的信贷员并没有权限对房产情况进行查询,如果要执行的话,只能依靠客户自行去出具证明。

  在采访中,不少中介都表示,以前大部分银行“只认房”。现在根据《转发通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证明,然而,具体多少时间文件并没有明确标出,这些规定相对都比较模糊。

  记者从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出具这样的证明需要5个工作日。然而,由于所有的证明只能由南泉北路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如果所有的银行都严格执行“认房认贷又认调查”政策的话,房产交易中心能否有足够的人手来处理这类事务,也是目前中介方面比较担心的问题。“我们希望上海能够出台关于二手房认定的地方性操作实施细则,让每一个流程都能明白无误的执行标准。”

  -个案解答

  “我的房子是第几套?”

  有些问题可以依据现有政策找到答案,而有些问题可能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答案。

  随着上海版的二套房贷核查流程出台,马上有不少热心读者来电询问,自己的房子算是第几套。其中的不少问题都是从三部委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台后就一直争论不休的。记者采访银行业内人士发现,因为很多问题非常具体,而政策又不可能细化到包括所有情况,因此有些问题可以依据现有政策找到答案,而有些问题可能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答案。

  问题1:一位80后读者来电询问说,自己家原有一套房子,几年前买下时父母把自己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了,如今自己正在筹备婚事,想要买套婚房,这种情况能否算作首套?

  银行业内人士: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在目前的政策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么具体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但是,因为这位读者已经长大成人,应该算作两个家庭来判断是否属首套住房。

  问题2:一位读者询问,把名字从以前的房产证中去掉,再去申请贷款,是否可以算首套?

  银行业内人士:这种情况应该不能算作首套,因为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会在房产交易中心留下交易记录,因此不能算首套。

  问题3:读者问,自己以前曾经贷款买过房,但如今款已还清,房子也卖掉了,再去申请贷款算第几套?

  银行业内人士:这种肯定不能算首套住房,因为征信系统和房产交易系统中都中会留下记录。

  问题4:已经离婚的马女士表示,自己和前夫的房子归了对方,现在如果自己重新贷款买房,是否能算首套?

  银行业内人士:这个情况比较少见,也属于政策中没有明确界定的,具体操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判断。如果确实能够提供真实的证明,说明现在确实没有住房,应该可以人性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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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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