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贷申请和发放“两头从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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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贷申请和发放“两头从严”

2010年07月19日 07:4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现在监管部门对二套房贷的检查非常严格,银行的信贷量每天都在监控之下。”上海一股份制银行分行的副行长日前告诉记者。

  随着楼市调控的推进,差别化房贷等政策正逐步发挥积极效应。与此同时,也有个别地区传出“二套房贷”松动的消息。上海银监局、房管等部门近日再次重申,将严格执行相关调控政策,遏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

  上海银监局新闻发言人周文杰表示,该局6月份对4家主要银行的监测和抽查结果显示,第二套及以上房屋贷款套数明显下降。6月15日-30日间,样本银行第二套房贷总共审批通过63笔,环比减少27笔,“这些贷款均符合政策认定标准,满足首付成数、利率的要求”。

  上海银监局表示,将继续督促各银行落实房贷政策,并重申,各银行必须实行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

  银行的内部考核正持续收紧。上海一银行业人士说:“目前一些银行内部对于信贷额的掌控趋于严格,以往以半年为周期进行考核,即只要半年之内不突破信贷比就行,现在考核的周期已缩短至周。”

  与此同时,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下发通知:明确“购房者申请贷款需经全市联网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

  此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二套房贷认定的相关通知要求,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上海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日前表示:“上海已建立了全市联网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可为差别化房贷政策创造更严密的实施条件。”

  同时,上海市房管局此次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查询程序: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申请住房贷款的,应当如实向贷款银行申报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经银行初审后,借款人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住房查询,并提交购房合同、申请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房地产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查询结果后,贷款银行凭出具的查询结果审核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此外,居民只能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查询(不能凭护照等其他身份证件),未成年子女为境内居民的,应当提交户口簿。

  “这种环环相扣的审核链条,有助于对房贷申请、发放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从而有效遏制炒房、投机购房行为。”上海中原地产研究中心一研究员说。叶锋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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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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