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房买卖将入网签时代 报低价漏税受查处——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广州二手房买卖将入网签时代 报低价漏税受查处

2010年07月21日 15: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二手房交易也将进入网签时代,记者近日获悉,原定今年3月底试行的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即二手房网签系统),终于在本月15日起试运行。广州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透露,该系统对网上放盘、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税费缴交、转移登记手续等全过程进行网上管理和监管,首先在成交量占全市30%的天河区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要是越秀区)试运行。

  记者还了解到,广州房屋租赁网上系统也将在下半年开始研制。

  变化1放盘要查产权证和身份证

  实行二手房网上交易后,业主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出售房屋的,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放盘。

  业主首先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明等,并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确认放盘资料,系统将通过联网确认房源的真实性和确保放盘人是产权人,将拟售房信息通过“阳光家缘”网站对外公示。

  “今后就不像现在业主一个电话打过去说下情况,中介就接受放盘,不会出现假业主售卖他人的房屋和一房多售等情况,中介和买方都能更放心。”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网签实行后,同一套房屋可以在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市民可以通过系统查到自己购买的物业是独家放盘还是非独家放盘,非独家放盘最高只可以收取2.5%比例的佣金,中介吃差价的现象也可以得到一定的遏制。

  “目前约有七成二手房交易是中介促成的,新的网上系统只接受中介放盘,不接受个人。”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无论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的还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要通过网签系统实行。

  变化2今后可上阳光家缘网选二手房

  根据二手房新系统,已登记审核的房源将同时在网上公布,当然,网上不会透露业主姓名、电话及房源具体地址等核心信息。市民可 通 过 阳 光 家 缘 网 站或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正在建设)查找房源。原有的阳光家缘网站将同时具有一二手房产的公示信息。

  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人士同时指出,很多中介之前通过其他房产网站去放盘,现在也完全可以借助政府的二手网签系统平台。除了房源信息网上公示,系统还可进行二手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与统计。以前二手房市场成交情况更多掌握在中介手中,每个中介各出一套市场报告,市民看了也觉得混乱。“二手房网签实施后,市场状况就一目了然,市民可更好认识情况,政府也可据此更好宏观调控。”

  变化3一套房只能网上签一份合同

  买卖双方谈妥后,签署的网签合同也将使用房管局2010年版二手房标准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将在阳光家缘网站和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上公示,包含二手房交易的内容,甚至连物业维修基金都有涵括,十分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套二手房在同一时期仅能签订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系统将于交易中心对接,二手房一旦没有在网上备案,则无法完成转移登记等手续。

  除了买卖合同外,其他转移登记申请表、税费缴交表等资料,市民均可提前打印,并到房管局预约办理,节省递件和交税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办理进程。

  变化4报低价漏税将受查处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很多市民都是选择报低价减免税费。以一套总价150万元的房屋计算,可以按照80万元的价格报价递件,营业税需4.4万元,而网签后可能要多交5万多元的税费。

  “新系统实现了与财税系统和银行系统的数据共享,低报成交价偷漏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强调。记者/胡良光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