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为什么“10年清不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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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为什么“10年清不了”

2010年07月22日 15:06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一个上世纪90年代的房地产项目,完工10年了,开发商转战南北开发了许多项目,但10年前这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还没有清算。”省地税局稽查局有关人士,近日不无吃惊地告诉了记者这一发现。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两道金牌的要求,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开始全面部署相关事项,摸底工作全面展开,一些“老赖户”、“老拖户”进入税务机关的视线。

  由于房地产行业本身有特殊性,项目周期长、成本构成复杂、持续滚动开发,使增值税清算工作难以正常化。而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诸多部门间尚未形成完善的信息互通渠道,税收征管信息相对滞后。相当一批房地产企业虚转高报成本、不及时结转销售收入,对付土地增值税基本就是一个字“拖”,无限期地推迟纳税,基本成了行业潜规则,以至出现一些项目十年不能清算增值税也就不足为怪。

  近年的《福布斯》百富榜上,半数为房地产大佬,但各地税务部门的百强榜上,没有一家是房地产企业。来自我省税务稽查部门的一个基本判断,是“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程度不同的偷逃税行为。”实际检查结果也是如此。2009年,盐城地税对全市25家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一次性查补税款8000多万元;扬州重点稽查了10家房企,没有一家能过关。南京市审计和地税部门联合检查28家房企,有17家存在严重偷逃税行为,金额逾7000万元。土地增值税清算空间究竟有多大?据税务部门监控,2009年房地产上市公司50强,漏缴土地增值税金额应超过1800亿元。去年房地产利润过万亿,全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是个可观的数字。

  从全国来看,税收是调节国民收入、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调节手段。工薪族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多年岿然不动,每月必扣,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为税收负担的承载主体。国家统计局去年一季度的数据显示,当期工薪阶层人均负担的每月消费性支出达到2013元。按目前已经越过3%的CPI来计算,这一数字可能会更高,这表明城市居民每月的基本生活费用也被征税了。

  而另一方面,大量通过房地产开发而暴富的人群,却有办法能将动辄上千万甚至逾亿的土地增值税“10年不清算”,这说明相关的税收制度弹性太大,征管机制不完善,漏洞较多。房地产企业有足够的能力拉关系,走门路,拉拢腐蚀税务干部或者相关领导。征管部门如果睁只眼闭只眼,就可能导致巨额税款的流失,降低了税收的调控作用。

  长期以来,土地增值税难以清算,应征未征,说明征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可能被滥用,税收的征、管、查、罚等环节有较大的自由空间,如果监控不力,透明度不高,极易滋生腐败。

  相对于普通百姓2000元就要缴个人所得税,房地产企业数以亿计的土地增值税10年都不能清算这一怪现象,折射出的已不是简单的税收征缴问题,某种程度上,它考量着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能力。

  税收,作为一种法律义务,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都必须遵行的。西方人形容税官的工作,说他们“像榨汁机一样,把该收的税全部应收尽收”,希望这一轮房地产调控中的增值税清算,能还原中国税务机关的“榨汁机”功能。(陈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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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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