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12年遭两次旧城改造 官方称"百姓无理取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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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12年遭两次旧城改造 官方称"百姓无理取闹"

2010年07月30日 09: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河北沧州,四栋设施齐备、使用了仅12年的“工商银行居民小区”面临强行拆除的困境。114户居民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小区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遭受两次旧城改造的命运。按照最新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规定: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还有一件事情更蹊跷:市住建局4月3日公布了《拆迁公告》,注明拆迁人是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可是该公司在5月15日才拿到房地产开发的暂定资质证书,属于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做法。而且,按照法律规定,临时资质只能开发2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但是,荷花池改造项目却有70万平方米,属于严重违法。

  现在,由118名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群众工作部”不间断地游说居民尽快搬迁。“株连拆迁”的闹剧也在同时上演。29户居民无奈签字,其他居民则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状告市城建局,请求取消《房屋拆迁许可证》。

  但遇到的事情更令人不解。

  新华区法院和市中院根本不受理此案,“他们不立案,也不下达‘不予受理的裁定’,这种情况国内罕见。”负责此案的朱律师说。

  按照规定,8月4日,如果居民不签订拆迁协议,该小区将面临强拆。小区内大多是上岁数的老人居住,在外面,他们根本无法租到房子,很可能无家可归。

  对于迟迟不搬迁的居民,官方火冒三丈:“这些居民简直是无理取闹,这是政府的大项目,他们的楼房位于项目中间。这好比人脸上有个大痦子,多难看啊。”

  工行小区面临的厄运

  4月3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拆迁公告》,划定了拆迁范围。

  4月13日,新华区支持荷花池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下发了《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文中称:乘着全城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东风,区政府决定对荷花池区域实施整体开发改造,该项目占地350亩,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20万平方米。该荷花池区域缺乏整体规划,功能布局混乱,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影响了沧州市的整体形象!该项目将由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将建设精品住宅,全面改善居住环境和区域整体面貌,必将成为沧州市又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一流的现代化新型社区。

  在另一份政府文件中,则对旧城改造的范围作了规定:2008年7月2日,沧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称全面贯彻省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工作部署,加快旧城开发改造和城镇化进程,力争用3-5年时间内完成城市规划区的旧平房区,危陋住宅区的改造任务。

  工商银行小区的居民怎么也想不到,他们竟然也被划入到了拆迁的范围。

  据居民代表介绍,在350亩的荷花池区域内,以平房危房居多,但是,位于该区域一角的工行小区不应该被拆除。王先生(化名)1995年是工行行政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他主持了当年小区的建设,“当时立项就是旧城改造。我们当时规划建设了四栋居民楼,该项目还获得了市优。这个小区是沧州市第一个使用天然气的小区,环境也非常优美。”

  走进该小区,记者发现,小区环境和设施非常齐备,最小的户型建筑面积是128平方米。在这里居住的大都是离退休的工行职工,他们早已习惯了安逸舒适的居住环境。现在面临马上被强拆的是1号楼和2号楼,共有60户居民,其中29户不得已签订了拆迁协议,门窗已被拆除。

  据居民们反应,拆除该小区从未举行听证会,也没有拿出安置方案,程序上完全违法。

  居民对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也提出了质疑。

  根据2000年3月23日建设部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但是,居民提供的该公司资料显示,通泰泛海公司2010年5月15日才拿到了有效期一年的《暂定资质证书》,无权开发70万平方米的小区。

  代理此案的朱律师认为:拆除工行小区也严重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明文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居民还拿着5月15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中机发5668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文中第3条明文规定: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控制拆迁规模,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要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的数量,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对于这样程序不合法的项目,居民四处投诉,但四处碰壁。无奈之下,只能走上法律途径。

  现在居民心情非常焦虑,一位86岁的老人非常痛心地说,“这次拆迁的程序完全违法,他们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拿出安置方案。我们在外面打听过,像我们这样的老人,在外面根本租不到房子。”

  他身边的老人也纷纷摇起了头,“干了一辈子工作,到最后,我们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了。”

  最近一段时间,拆迁部门加强了力度,三个高音喇叭全天候播出歌曲和拆迁通知,高分贝的噪音令人难以忍受。记者在的当天,就听到大喇叭先是播放歌曲,然后播放通知。循环播出,居民不堪其扰。

  在播放的通知中,该项目指挥部措辞强烈:“……令人遗憾的是,有少数居民没有签订协议,工作人员仍在耐心地做工作,即使有个别群众存在误解,即使个别群众存在幻想,想争取不应该不可能得到的利益,但是,我们郑重提醒,补偿政策绝不改变,政策的刚性绝不改变,执行的力度绝不改变,绝不会因为个别人要求,影响政策的执行。在此,指挥部奉劝:请珍惜有限时间,早签协议,认清形势!别再抱有任何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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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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