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哪里来?房源如何分配?9日,省城首批公共租赁房建设正式启动后,不少市民对公共租赁房提出了一些疑问。
如何防止“变味”?
面对首批建设的四个公共租赁房小区,不少市民表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项目这么大,建设资金从哪里来?如果仅仅靠开发商,会不会让公共租赁房“变味”?
长清区房屋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公共租赁房将采用政府划拨土地、社会(企业)出资建设的方式。首先争取济南市财政返还由长清区土地出让产生的政府收益部分中的10%,其次将运用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扶持资金,再次争取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此外,还有参与建设的企业出资以及其他渠道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
房源怎么分配?
公共租赁房的房源如何分配?这也牵动着“夹心层”。长清区房屋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先期公共租赁住房建成之后,房源的分配将根据房源数量、企业及个人的需求,统筹考虑、合理确定。
针对市民对房源供不应求时该怎么办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当需求大于房源数量时将实行轮候方式,不符合规定条件退出申请的,后续申请人按顺序号依次自动递补。轮候方式和配租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公租房如何管理?
按照规划方案,租房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或最长三年一签。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续租,但是最长租期不超过五年。
政策还规定,公共租赁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将采取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的方式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承租人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记者 师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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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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