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中国房地产业不具备崩盘条件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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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中国房地产业不具备崩盘条件

2010年08月12日 08:3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黄金十年如白驹过隙,中国房地产的下一个十年将走向何处?纠结中国房产人的诸多问题,求解之道在何方?号称“史上最严厉调控”的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将对房地产行业的未来格局产生怎样的深远影响?在2010年博鳌房地产论坛开幕之前,《每日经济新闻》博鳌特刊独家采访了三位对中国房地产业有独到见解的专家,希望他们的观点能如一颗石子,激起无数思维的涟漪。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这次房地产调控号称“史上最严厉”,但我们都清楚这样一个事实,政府一旦放松调控,购房需求马上就会爆发,成交量会迅速上升,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房价也会跟着上升。12年的房地产发展过程中,房地产行业几乎就是伴随着一次次调控走来的。十余次调控,您觉得都取得效果了吗?这里边,问题的真正症结是在哪里?

  任志强:对房价产生影响,政府才会觉得调控达到了目的。短期的政策解决长期的问题,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我不管是不是开发商,我都不会认为政策是对的。但我不认为政策应该马上去调整,调整政策是根据宏观经济,不是根据微观经济。如果调整宏观经济,根据微观去处理,那一定是错的。所以在短期之内,我认为不应该去调整,如果调整了,反而会出新的麻烦。中央政府是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一个选择是我们的GDP增长是不是会低于8%,如果低于8%,政策就会改,因为GDP不能保八,就会出现劳动就业等等问题。我们之所以认为短期之内不会调整,是基于短期之内GDP增长不会低于8%。如果每次都基于GDP对政策调来调去,房价的波动就很大,所以应该解决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开发商也不认为短期之内会降低调控政策的威力,都认为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否则会出现更严重的问题,更没法处理了。

  NBD:您认为要如何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政策的根本在哪里?

  任志强:要解决好市场的问题,很重要的是制定“住宅法”,2002年我们就提出要制定“住宅法”。现在房地产行业仅仅依靠23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简称23号文件),二次房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明确的“住宅法”,像日本60年代就出台了“住宅法”。“住宅法”对所有公民都是一样的,法才有效,没有“住宅法”大家才有猜疑。

  NBD:您一直是强硬派开发商的代表,对降价也一直持反对态度,但在2010年,您为什么会转而大谈降房价呢?

  任志强:2008年,我坚持房子不应该降价。因为那时候宏观经济内外下降,中国经济不好,外国经济也不好,所以是应该鼓励大家消费,鼓励大家投资,把中国经济稳住的时候。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自己,或者房地产行业都认为房价该暴跌,对宏观经济就会产生不利影响。今年我们为什么会说应该适度降价,是因为今年和过去经济形势不一样。外国经济不是太差,中国内部的经济应该说很好,起码有10%、9%的增长率,或者说有更多一点的增长。而2008年宏观经济受房地产的影响会更大一点,因为其他行业经济都掉下去了,如果房地产不挺住,宏观经济就会掉得更深。如果今年开发商不降价,反过来的结果,会导致中央出台更严厉的政策。这些政策就会出现对中国经济更不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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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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