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楼荒” 售楼员公然索贿 (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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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楼荒” 售楼员公然索贿 (3)

2010年08月18日 14:3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09年11月23日,赵成帅被抓获。接受讯问时,他供出了陈可。12月3日,陈可也被抓获。但至今,马川依然在逃。

  法院审理 非国家工作人员被认定受贿

  记者从二手房销售网站上获悉,如今,林肯公园小区的房子已经涨到了2.1万元/平方米。房价攀升,购房者在买房时更是千挑万选,看中了就不愿放手,几万元的违约金与上百万元的房款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这种心态让赵成帅、陈可们找到了发财的机会。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查明,2009年5月至6月间,赵成帅、陈可伙同马川经预谋后,在负责销售林肯公园小区的商品房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多名购房者索要好处费共计8万元。

  案发后,赵成帅与陈可已共同退赔给事主经济损失,部分事主表示愿意谅解。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出现了一个对老百姓来说比较陌生的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审理此案的法院认为,赵成帅、陈可身为公司、企业人员,在负责销售公司所建商品房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向客户索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两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陈可和赵成帅分别被大兴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鉴于两人案发后能够退赔受贿款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所以对两人酌情从轻处罚。

  “销售策略”

  与犯罪极易混淆

  法庭上,陈可的律师发表了这样的辩护意见:“房地产销售行业内部普遍存在着各种销售策略行为和大量不规范的销售行为。对于这些普遍适用的潜规则,哪些是正常的销售策略、哪些是民事欺诈行为、哪些是刑事犯罪行为,极易发生混淆。陈可也无法辨析清楚,他的法律知识的欠缺是犯罪的根源……”(记者 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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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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