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开发成本增加 长春700购房者“被涨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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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开发成本增加 长春700购房者“被涨价”

2010年08月25日 10:02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开发商的 “ 选择题 ”

  8月20日18时30分,长春某高校一阶梯教室内,人头攒动、群情激愤。数百名购房者正在这里开会,“延期2年多未交房,现今终于基本完工,每平方米又要涨900元!开发商毫无诚信,大家要团结起来一起维权!”愤怒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这些购房者,在2006年至2007年期间,先后与豪苑·翡翠城的开发商——先行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规定:每平方米售价2380元~2800元不等,交房日期为2007年12月末,最迟不晚于2008年6月30日。

  按照协议约定,大多数购房人先交纳了50%房款,随后又分别在“起地基”、“楼封顶”时各交纳了20%房款。

  然而,这些购房人期待中的楼盘却迟迟没有竣工。

  今年7月,眼看小区即将建成,7月22日,开发商却在报纸上刊出公告,称“因项目开发过程中情势变更,客观上导致开发成本增加”,要求2007年认购房屋的客户,务必于7月22日至8月8日之间,到项目所在地处理购房事宜,“逾期未到者,将视为放弃各项权利”。

  闻讯,购房者陆续赶到售楼处,这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如果还想要房子,每平方米再交900元;如果退房,开发商每平方米加价1280元回购,必须在8月8日前做出选择。

  愤怒的购房者

  “辛辛苦苦半辈子攒的钱都交上了,如今三四年过去,房没住上,等来的却是单方撕毁合约、霸道涨价!”700户购房者愤怒了:“不能如期交房,开发商已违约在前。本应于2007年动工,可直到2009年才动工,原材料价格上涨,主因在开发商延误工期,即使有其它原因导致成本增加,那也是开发商经营策略失败造成的,属于商业风险,应责任自负,怎么能转嫁给消费者呢?”

  “拒绝交款!”“团结一致维权!”购房者们一边坚决抵制开发商的单边涨价行为,一边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迫于情势,8月11日,开发商召开业主见面会,近400名业主从四面八方赶至,现场一度气氛紧张,因拒绝媒体进入,保安还与记者发生了肢体冲突。

  “他们并不是跟业主协商,只是通报了一下涨价原因,只能叫做‘通报会’。”一位到场业主对本报记者说:“开发商自称不挣钱,因此向我们追加房款。那么试问,如果开发商挣的多了,会给业主分红吗?期房期了好几年,延期交房是不是该给付违约金啊?我们购房人还没有深究,开发商倒得寸进尺……”

  “当年开发商在尚未拿到土地的情况下,就让交钱买房,等于拿我们的钱购买了土地,办理了开工许可证,现在要交房时又提出涨价,这摆明着是用我们的钱挣他自己的钱!” 另一位购房者气愤地说。

  见面会最终不欢而散。事后,又有购房者陆续去售楼处交涉,但并无结果。8月19日,部分购房者又接到开发商电话,“他们说,8月25日前如不签涨价协议,就将房子另行处理。”

  “一房两卖” 的隐忧

  8月20日晚,来自各行各业的购房者们聚在一起,开会商讨对策,并互相核对房号,他们最担心的是,在大家拒交涨价款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房两卖。“此前经过核对,我们已经发现有一房两卖的情况出现了”,业主们说。

  一位姓孙的业主对记者说:“我们都是工薪阶层,靠我们夫妻俩,再加上我父母、岳父岳母凑钱,才交上了房款。 涨价风波发生后,我70岁的老母亲急火攻心,已经病倒,我自己也没心思工作,天天都在寻思房子的事儿。”

  据了解,这些购房者中,有的当年为筹房款,先卖了自己的住房,近几年来一直在外租房住,甚至还有人是用民间高息借款买的房,因工程延期交付,目前已负债累累。

  “我们约700户购房者苦苦等了三四年,该房依然不能入住,给我们造成了巨大损失。对于开发商当前的无理涨价行为,我们更是极为愤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会战斗到底!”业主们说。 (本报记者 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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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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