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掘地造房是对高房价的无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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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掘地造房是对高房价的无奈

2010年09月02日 10:33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河南省郑州市秦岭路北段棚户区的一院落,退休矿工陈新年利用4年时间,给妻女挖出了一个50平方米空间的地下居室,不仅冬暖夏凉,据说还能抗8级地震。(见2010年9月1日《大河报》)陈新年的非常举动,实在令人唏嘘不已。

  陈新年所以4年掘地不止,无疑有个人嗜好因素。陈新年出身矿工,多次获得技术标兵称号。工作时就构想着,如果有机会的话,要利用做矿工的经验,给家人挖出地下居室。退休后,他和妻子在郑州安家,因所住的院子比较大,他就筹划着把构想多年的计划变成现实。他对地下房屋巷道按照设计很有“心得”,并按照煤矿标准设计,预留两个通风通道,便于空气流通,在墙角及承重重点部位,浇灌水泥凝固。他不无自豪地对人说,“挖掘地下室没有图纸,是按我自己的勾画进行的,其设计标准能抗击8级地震。”

  建地下居室,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不起房引起的。陈新年的老伴刘舒拉说,他们家房子在女儿尚未出嫁前,还能容纳下一家人生活,现在有了女婿、外甥,待他们回来,住房成了问题,附近的房价每平方米5000多元,我们根本买不起。陈新年则说,买不起房,坚定了他掘地建屋的决心。应该说,当地每平方米5000多元的房价,与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线城市比较,还算是低的,但作为一个矿工家庭来说,假如他们住的棚户区一旦拆迁,给的补偿金或回迁是可以住上新房的,但装修费、购买家具、电器仍然需要不小的费用,加重家庭负担是必然的。由此看来,掘地建屋也是陈新年一种无奈的选择。

  公民掘地建屋,尚属法律空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找不到任何依据,建设部门要不要管?能不能管?将来陈新年一家所住的棚户区一旦动迁,这个地下居室如何处理?笔者很为这个地下居室的未来命运担心。

  作者:侯文学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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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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