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面积差0.58平方米 业主“落户梦”泡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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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面积差0.58平方米 业主“落户梦”泡汤

2010年09月07日 11:2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交房的实测面积和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差了仅0.58平方米,却让十多户业主近在咫尺的“落户梦”泡汤。昨日,光谷一楼盘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交房面积和当初合同约定面积不一样,导致无法落户。

  按照武汉市“买房落户”政策,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才能落户。来自京山的胡女士孩子将要上幼儿园,为了能到武汉上学,去年在光谷这家楼盘买了一套100.32平方米、总价50多万元的“户口房”。

  据胡女士说,当时有些担心达不到落户标准,售楼员说最后实测面积只会大不会小。不料今年6月底交房时,开发商告诉她,实测面积只有99.74平方米。新房离“落户”标准仅仅差0.26平方米,胡女士的“落户梦”泡汤。

  交房时发现新房“缩水”的不止胡女士一家。据业主魏女士反映,交房时实测面积是99.74平方米的有54户,其中一部分人是冲着户口买房,甚至不惜买了异型房。家住京山的邓女士为了能落户武汉,提前内退,丈夫也辞了深圳的工作来汉,不料还是落不了户。

  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向记者出示的市国土房产测绘中心出具的测丈表显示,胡女士所购房屋确实为99.74平方米。对于业主称售楼员有误导购房嫌疑,该负责人予以否认。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和交房的实测面积误差在正负3%,属正常范围。购房者如果想购房落户,买房的面积一定要有足够余地。(记者 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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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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