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拟出新规 变更容积率土地可收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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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拟出新规 变更容积率土地可收回

2010年09月09日 13:3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想方设法提高容积率,将规划的绿地改建成房子,不仅是开发商牟取暴利的一条途径,同时规划的变更也造成了一些土地闲置,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国土部门拟对经营性用地变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提出更严厉的处理办法,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重新核定并补缴土地出让金,让开发商无空可钻,而这些处置办法也已于8月底获得了国土资源部的原则认可。

  问题:容积率变更造成土地闲置

  据了解,去年底国土部启动了出让合同专项清理,今年初又开始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在清查过程中,省国土部门发现,有的地块已经成功出让后,却因各种原因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其中包括开发商自身的原因,也有些是因为地方政府调整规划。而有些地块规划条件的变更,甚至延误了出让合同的开竣工时间,造成土地闲置。在前不久国土部公布的闲置土地黑名单中,有不少就是因为规划变更,地块不能按期开工,而形成所谓的“被闲置”。

  对策:收回土地或补缴出让金

  省国土厅提出,对于变更容积率的行为,应分时间段分别处理。以国土部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为时间节点,在整治工作开展后出让的建设用地,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无论是何种原因,土地出让结果均无效,国土部门应在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后,收回土地,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据了解,省国土厅已就新的处置办法向国土部提交了请示,而国土部办公厅也在上月底做出回复,原则上同意请示中所提出的处置意见。复函中明确指出,对于经批准调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应按土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省国土厅有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虽已收到国土部复函,但目前收回土地和补缴出让价款的新处置方案还正在研究之中,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地方落实的操作可行性,因为土地收回的牵涉面很广,影响也很大。本报记者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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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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