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的物业服务”不能随口就说,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管理办法》规定,物业评星,不仅要经过专家现场考评,物业项目经理还要在业主和专家评委面前公开答辩。
该办法作为《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参加考评的项目必须经过企业申报、物业行业专家考评,如要申报“五星”企业,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需公开答辩,并接受由专家和本小区的业主组成的评委打分。参评项目必须投入使用2年以上,物业服务至少达到三级标准,入住率或使用率达到85%以上,申报前一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投诉等。
小区物业参加示范项目审评,必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参评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项目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
考评总分为100分,现场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授予四星项目称号。总分在98分以上的、并通过现场答辩,授予五星项目称号。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每年进行1次。五星项目的有效期为3年,四星项目的有效期为2年。“今后物业项目都将进行信用管理体系,如果发现物业企业有违规行为,或者有居民投诉被查实的,不再符合四星和五星的,就会摘牌。”物业企业提供的考评材料如果弄虚作假,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5年内该企业所有的管理项目都不得申报考评。
示范项目考评部分标准
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8%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小区绿地无纸屑、烟头等,有一处扣0.2分。
垃圾当日未清运、没有消毒的,扣1分。
小区出入口未有人值守,扣0.2分。
落实维修服务承诺、维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每一处不符合,扣0.2分。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饰面、涂料等装饰无脱落、无污渍。每一处不符合,扣0.2分。
定期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对合理的意见及时整改,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每一处不符合,扣0.5分。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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