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烂尾地1100万元“出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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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烂尾地1100万元“出嫁”

2010年09月15日 11:0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位于越秀区海珠中路180—184号、三元巷1—5号地段的“烂尾地”,结果广州市宏仁投资有限公司以1100万元的价格拿下该地,仅比起拍价高350万元。

  本次拍卖转让的越秀区海珠中路180—184号、三元巷1—5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单身宿舍,占地1272平方米,容积率3.67,总建筑面积5223.8平方米(其中住宅4324.8平方米,地下室899平方米),起拍价750万元。这个起拍总价是近年来中心城区最低的。昨日广州市宏仁投资有限公司以1100万元的价格拿下该地,仅比起拍价高350万元。不过,该地块也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带有多个转让附带条件。

  据介绍,该宗地现场房屋已全部拆除,已办理拆迁结案手续;原有拆迁户57户,拆迁总面积2639平方米(住宅2464平方米、非住宅175平方米),已全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政府备案,其中197平方米房屋已作价补偿,协议回迁时间是2003年12月30日,协议回迁面积共2681平方米(其中住宅2644平方米、非住宅37平方米)。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房屋面积3200平方米优先按回迁安置考虑,不得用于抵押及售房。

  另据反映,该地块拆迁人存在拖欠临迁费的情形。此外,买受人竞得地块后还须自行缴纳原建设单位应缴而未缴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各项税费及承担本次拍卖的公告费用。买受人还必须在大楼竣工并验收、且拆迁户及购房小业主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才能出售房屋及地下车库停车位。记者/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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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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