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企无房户被拆迁后 可申购经适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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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企无房户被拆迁后 可申购经适房

2010年09月19日 14:5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在有生之年能住进一套这么宽敞明亮的房子!”18日,61岁的原粉末厂退休职工黄凤群和老伴住进集贤苑教师新村9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后,由衷地感叹,“中秋过后,就可以坐新开通的地铁直接到市区了”。据悉,国企无房户被拆迁后可申请购买经适房,在全国是首开先河。

  26万+6万=新家

  像黄凤群一样的40多户家庭,曾经住在原粉末厂利用部分办公楼、车间、仓库等改建的宿舍内,每月只交象征性1元/平方米的租金。随着粉末厂倒闭,这些房屋无法办理合法产权登记,居住这些宿舍的职工一直未能享受福利分房,无法改善居住条件。“每到雨天就漏雨,有的家庭还要和别人共用厨房和厕所。在宿舍附近的杂草丛中,还有不少蛇。”如今,在拿到近26万元的拆迁补偿后,她一家五口再补上不到6万元,就住进了新家。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介绍,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收购储备的南方钢厂用地,由南方钢厂和有色金属集团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原粉末厂)两个地块组成。今年,经广州市政府批准,这一储备用地交由市保障办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地块内的商铺、厂房、仓库等已经由市土地开发中心补偿,居住在地块内宿舍的46户职工住户,由保障办进行补偿安置。

  第一次遇到的情况

  “这样的情况,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阻力很大。”通过入户调查和住户大会,保障办根据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原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拆迁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租赁廉租房或直管房等多种补偿方式,特别是对于被拆迁房屋是唯一住房的,被拆迁人在领取货币补偿款后,可进一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既可改善其居住环境,又能解决其未能享受福利分房的历史遗留问题,这在广州保障房历史上尚属首次。

  向拆迁户提供三个选择

  “由于没有合法产权,按照政策,我们只能给到最高占评估价三成的弃租补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向被拆迁户提供了聚德花园、金沙洲新社区和集贤苑三个选择。集贤苑由于建设时间较早,核定的成本低,70平方米以内带装修的,按照2800元-2900元/平方米的标准,超过70平方米的按照5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受到大多数家庭的欢迎。下月,教师新村将推出的最新一批经济适用房,价格也将参照这一水平。(赵燕华、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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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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