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违建”应该先防“建违”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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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违建”应该先防“建违”

2010年09月20日 10:36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8日,2010特邀全国城管执法局长会议上,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区的百余名城管执法局长,在《防违拆违城管执法工作机制参考规范》上签字,达成“长春共识”——违法建筑要“以防为主”。

  《防违拆违城管执法工作机制参考规范》是以我市净月开发区“防违拆违”三级管理模式经验为核心研编的,也是我国城市管理协会“小额资助”城管科研项目中第一个入选并获资助的课题。

  净月开发区“以防为主”的“防违拆违”三级管理模式,即区、镇(街)和村(社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层层包保,合力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净月开发区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净月开发区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机制上的一个创新尝试,核心就是建立了全覆盖的违法建设信息及时反馈系统,违法建设刚一动工,城管执法机关就可获得信息并立即到现场制止,将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近年来,由“防违拆违”三级管理模式的成功实施,净月400多平方公里辖区内新违建都被消除在萌芽状态,旧违建通过说服教育,自拆率也达到了80%。四年来,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37.3万余平方米、构筑物28万平方米、多年生植物215.7万株,成功预防违法建设上千起,每年为开发区节约发展资金上亿元。

  《防违拆违城管执法工作机制参考规范》认为,应以市(县、区、旗)为单位,对城乡违建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建档案,对违建全面掌控;应以防为主,以拆为辅,把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应斩断违建补偿利益链,明确规定普查建档之后新发生的违建,拆除时零补偿;已经形成的违建,应以群众自拆为主,城管助拆为辅;在助拆违建后,对当事人进行走访抚慰,提供心理辅导,以化解“防违拆违”工作中日益尖锐的矛盾。

  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罗亚蒙表示,《防违拆违城管执法工作机制参考规范》发布后,将对全国各地做好“防违拆违”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长春市政协副主席、净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管树森出席会议。(记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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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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