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网上说能帮人买房别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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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网上说能帮人买房别信

2010年09月20日 16:21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针对近期一些市民投诉及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的问题,市房管局昨日召开通气会,发布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不要通过中介机构、个人、企业以及网络等渠道购买经济适用房,网络上有人散布能帮人买到经适房,经调查核实纯属虚假信息。举报电话: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67182966、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67883331。

  违反规定私购经适房,造成的损失个人自负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王书江介绍,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中介机构代售经济适用住房。

  “前一时期,通过群众举报和公安部门调查案情发现多起诈骗案件,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帮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幌子诈骗钱财,使一些市民经济上蒙受了重大损失。”王书江说。

  同时,新的经适房管理办法也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对违反规定私下订购的个别市民,因无法办理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负。

  骗购经适房,注销产权证,5年内不得再申请

  对于现在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人声称可以帮人买到经适房等情形,王书江介绍,现在网络上一些不法分子散布虚假信息,自称能帮人买到多个项目适房房源,甚至谎称非郑州市户口也可代办购买,房源位置、楼层随意挑选,“经我们调查核实,纯属虚假信息”。

  根据新的经适房办法,采用瞒报、虚报等欺骗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房管部门责令其退还所购经适房,并依法注销其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记者 胡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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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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