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被拉低”尴尬有望化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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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被拉低”尴尬有望化解

2010年09月26日 13:54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地产统计数据有望更加透明和准确。昨天,国家统计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方案中明确了调查范围、调查方法以及调查内容,对于各项价格指数的计算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以后国家统计局将于每月18日发布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环比、同比、定基价格总指数以及分城市分类价格指数。

  指数将考虑差异性

  统计数据的滞后与“水分过大”已成为房地产调控中一大问题。国家统计局2月底因公布“去年房价涨1.5%”引起的巨大争议延续至今。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经表示,将改革和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和方法,提高房地产价格统计数据的质量。

  从昨天公布的方案看,新建住宅将不再用开发商报价,而是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等。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与以往依赖平均价格来计算房价指数不同,方案要求二手住宅样本选取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并且在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上,也提出参照不同类型住宅、销售面积和金额,进行加权计算。

  此外,在指标设置方面,新建住宅设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商品住宅类下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二手住宅设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这些都与现行的指标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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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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