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抬高水价 称为限制小区群租户继续扩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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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抬高水价 称为限制小区群租户继续扩张

2010年09月27日 14:4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在海淀区常青园北里小区,物业针对小区的群租户,将原本收取1元钱1吨的中水费,上涨到5元钱1吨。租户认为高额收费太离谱,这种行为是变相多收费。小区物业称,此举是为限制小区群租户继续扩张。

  据小区租户高女士称,6月份她前往物业缴纳中水费时,价格为1元钱1吨,而前天她再次前往缴纳中水费时,却被告知价格涨到5元钱1吨,一下涨到5倍的价格,让她一时难以接受,回头一打听,却发现居住在小区的业主,缴纳的中水费仍是1元钱1吨,“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会有区别待遇。”物业告诉她,他们属于群租户,租房内凡是打有隔断的租户收费均是5元钱1吨,若不购买,只能用自来水冲洗厕所,“但自来水也是4元钱1吨,怎么都不划算。高额收费太离谱了。”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该小区了解到,租房内打有隔断的租户有数百家。不少房子的客厅均被打上多个隔断,供租户入住。多名租户表示,目前的中水收费按照5元钱一吨购买。

  小区物业收取中水费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小区的大量房屋都被外租出去,近期人口普查时,物业摸底了解到,整个小区有大量房间内打有隔断,群租户普遍存在,对小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公安部门也一再禁止群租户现象的发生。她表示,业主缴纳的中水费确为1元钱1吨,而对群租户,从7月开始,则是收取5元钱1吨的中水费,租户吃不消会给中介或房主压力,通过这种方式来限制小区群租户现象的发生。

  -律师说法

  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月律师认为,在相关部门未予授权的情况下,物业无权擅自定价。此外,采取这种限制方式并不合法,合同具有相对性,并不能约束第三者,物业可以采取措施对业主进行约束,但不能针对租户。租户只与业主或承租者存在合同关系,并未与物业产生直接的合同关系,物业对业主或租户是一种服务关系,并没有合同约束力。对此,业主或承租人可以向物价局举报予以维权。记者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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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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