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建房试点 资金安全受关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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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建房试点 资金安全受关注

2010年09月28日 15:47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国家住房与建设部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8个试点城市,西安市入选其中。对于西安市试点公积金建房,专家表示,由政府担保、控制风险、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是公积金建房的首要问题。

  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西安市将支出35.3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到雁鸿小区、圣合家园等七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西安市历年公积金归集余额达224亿元,此次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只占归集余额的16%左右。用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借款单位必须是经政府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或通过招标确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以保障资金的有效安全使用。

  在此前,西安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额度,增大了公积金账户余额。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西安市201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09年本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24元的五倍,即12620元。在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为,一般不超过2008年西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7437元(5倍12395元)。

  对于公积金建房试点,省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表示,用部分闲置的公积金建设保障房,是国家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一项举措。由于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纳的资金集中托管账户,需要还本付息,所以在公积金建房试点过程中,保障资金安全、控制风险,并实现保值增值是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提取公积金用来建房,有效地担保也很重要,政府作为债权人、债务人做出担保承诺,会打消公积金缴存人的疑虑,有效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当然,对于公积金建房后对房产市场的影响,王圣学认为会部分平抑房价、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记者 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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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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