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通知明确,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将禁止竞买资格。“力推保障房建设落实、严格土地出让管理”成为通知的亮点,官方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目的更加明确。
专家分析认为,从刚刚过去的中秋假日各地楼市传出的成交数据看来,楼市出现了加速回暖迹象,在即将到来的国庆黄金周假日之前,两部委联合发文整顿土地市场,是明显的有意向市场释放“继续严厉调控楼市”的信号。透露出本轮楼市调控并未结束,并且有可能随时加码的信息。
闲置地优先供给保障房
根据通知的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对于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另外,通知要求,市、县国土和建设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规划部门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60天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出让地块需“没有纠纷”
在国土部日前公布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为了规范政府的供地行为,防止出现超大地块供地,通知中再次强调,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拟出让地块要依法进行土地调查和确权登记,确保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合法,没有纠纷。
如果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而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闲地达一年不得再买地
通知透露,在土地竞买过程中,国土部门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土地竞买资格审查。
如果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甚至是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该企业将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对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预销售时限和方式等要求的开发商不仅要处罚,还要将名单及时向国土、价格、金融等部门通报。
-政策要点
1.高房价地区增加限价房供应,政策房、中小套型供地计划未完成,不得供地大户型。
2.主管部门应明确限价房售价,开发商申请改规划导致未按期开工,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
3.“囤地”一年不得再竞买土地,开发商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土地,整改前也不得买地。
4.政府原因闲置土地限期查办,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禁拿行为
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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