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业主拒交物业费 经调解业主支付1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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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业主拒交物业费 经调解业主支付1万元

2010年09月29日 14:4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千户社区的多位居民在家门口冒雨旁听了一起物业、业主纠纷案的开庭审理。经历了审理、调解后,案件以业主支付物业1万元拖欠费用而当庭达成调解。

  由于案件涉及群众关心话题,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影路法庭将这起案件选择在辖区千户社区开庭审理。昨日下午3时开庭后,雨就滴滴答答地下着。因为是在小区露天审理,时大时小的雨给庭审带来一些麻烦,但审判长仍坚持淋着雨完成庭审。

  2004年10月,市民赵某在南郊购买了一套住宅。同年11月,收房时赵某发现房屋漏水,便向物业公司反映。后物业进行维修,但赵某装修入住后,发现漏水现象还存在。之后,物业又派人维修,结果漏水问题仍未解决,导致一间12平方米的房间空置,且另两间房也有渗水现象。赵某气愤房屋漏水无法解决,认为物业未尽到职责,一气之下,便拒绝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电梯费等。催要未果后,今年1月,物业公司将业主赵某告上法庭,索要对方当年开始截至2009年11月30日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共计3.7万余元(含滞纳金)。

  昨日庭审中,物业方认为自己履行了合同义务,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提供的小区治安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服务,应缴纳物业费及支付物业帮其垫付的水电费等。而赵某代理人则认为,房屋漏水,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正常使用,在此基础上,其他的服务都不足以论。

  由于原被告双方都愿意调解,庭审辩论结束后,便在审判长主持下开始调解。最终,双方以被告支付原告1万元达成调解意见。 (记者薛雯 实习生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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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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