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南阳鸿源小区的魏某夫妇,说起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非常高兴:“这套房子90平方米,9万多元,很适合我们!”
南阳市经济适用房的规范建设应该归功于宛城区检察院主持建立的“三联平台”。
“2009年宛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经济适用房腐败案,促成了这种机制的建立。”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在贤说。
南阳市车南小区的田阳,因2005年购买南阳市住房统建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子拿不到房产证而多次上访。原因是该小区是省里批准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可后来竟变成了商品房,不具备办证条件。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协同南阳市纪委和公安机关迅速介入,查办此案。
2009年9月,检察机关查明了南阳市统建办主任雷胜利,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并查出了南阳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安怀申,在担任统建办主任期间,超越权限,私自将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篡改为商品房的腐败窝案。
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金荣说,宛城区检察院边办案边向南阳市检察院汇报,着手建立经济适用房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2009年10月,宛城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以及房管、土地、规划、发改委等8家涉及建房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召开联席会议、派驻执法联络员、实行工作信息联报的“三联”措施,打造刑事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链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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