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箭在弦上 专家称房价半年内恐难大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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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箭在弦上 专家称房价半年内恐难大涨

2010年10月09日 10: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自9月29日晚,多部委抢在国庆节前突然出台调控新政已逾十天,加强版“五项措施”已经给长假期间的楼市带来巨大影响。8月以来,全国一致向好、量价齐升的房产市场势态终于出现变化。

  数据显示,国庆长假期间全国各地楼市市场走势出现分化:京沪两地成交量急剧萎缩,而深穗市场却依然火爆,二、三线城市也表现不一。对突击出台的调控政策效果,业内争议不休,但不少专家表示,总体预期,此轮调控之后房产市场年内恐难有大幅反弹。

  同时,最新出台的上海调控政策细则“沪12条”中虽然并未明确房产税开征时间和具体征收税率及办法,但其表述再一次引发市场对房产税的强烈关注。业内人士表示,房产税已经成为本轮调控最大的悬念。

  政策

  各地政策密集出台

  “停贷”“限购”打击炒家

  “虽然政策主体依旧是对4月份‘国十条’的进一步落实,但在许多细节上的强调足以敲打市场,进一步压缩楼市的炒作空间。”有业内人士指出,如在“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上,此次的调控政策进一步挤出了水分,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而此前政策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贷款最低首付可为20%”的规定,也统一调整到三成以上,并明令各商业银行加强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该人士表示,由于推行全国“一刀切”,不再像此前出台的政策那样只要求在房价过高城市有选择性地实行,各地在信贷政策方面几乎没有制定细则的必要,只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更有利于打压非自住性购房。

  同时,中央抢在传统楼市旺季的国庆长假前快速推进诸如“限购令”等规定,更是显现出此次调控决心之大。

  就在9月30日同一天,深圳和厦门同步加入“限购”行列。厦门市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而深圳的政策更为严厉,第一次将调控矛头指向存量层面,该措施称“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10月7日晚间,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八条具体措施,也明确了“限购令”:“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在上海成为继北京、深圳、厦门之后,国内第四个推出“限购令”的城市后,有消息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下周将开会研究是否出台限购政策,相关政策正在加紧制订。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正密切关注楼市有关动态,“如果发现房价反弹幅度较大等情况,不排除采取限购、一房一标价等措施,以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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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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