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首套房契税政策有变 对合肥二手房市影响不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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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首套房契税政策有变 对合肥二手房市影响不大

2010年10月09日 11:21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省城税务部门获悉,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从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对此,省城有关房地产人士表示,此举旨在遏制炒房向二手房及房屋租赁市场蔓延,但新政对合肥二手房市场影响不大。

  个人购买首套房契税政策有变

  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目前我们已经看到这一新规定,由于契税的具体征收细则是由各省自行制定的,我省未来或将出台具体操作细则。 ”合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刚刚出台的新政,市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房屋,契税税率为4%;购买144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契税减半征收,税率为2%;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来征收契税。但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依然为4%。

  个税优惠政策“收紧”

  通知中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房屋买卖差价的20%征收,还有一种是核定不低于房屋售价的1%。 ”合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在本次新政公布之前,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消费者,房屋销售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将以保证金的形式暂时收取,一年之内重新购房的消费者,这笔个人所得税将以保证金的形式返还给购房人;如果一年之内未重新购房的,这笔税款才会正式征收。

  该人士表示,从10月1日开始,税务部门将严格执行新政,这项优惠措施将取消。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将立即征收个人所得税,1年内重新购房将不再返还。

  对合肥二手房市场影响不大

  “从目前的新政来看,国家对自住需求购房仍是支持的。 ”省城有关房地产专家表示,此次房屋交易税收调整,一是增加了购买二套房的税收成本,二是对于依靠自住房升值获利的隐性炒房进行遏制。

  “就契税优惠政策调整而言,新政与合肥市一直执行的契税政策,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 ”明大房产总经理徐齐富认为,此次契税、个税政策的调整,对二手房炒房客影响较大。但从合肥二手房市场来看,买房客主要是以第一次置业等为主,真正炒房的并不多。因此,这一新政对合肥二手房市场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徐齐富透露,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省城二手房成交量增长超出预期。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人听说国家要出台楼市调控新政,但契税、个税新政并非想象中的那么严。因此,在9月底该政策出台后,十一期间,一些持币观望的市民还是选择出手了。(记者李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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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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