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售房个税按差价20%征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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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售房个税按差价20%征收

2010年10月11日 14:27 来源:上海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沪上某知名论坛一则关于虹口区个税制度变动的帖子在两天时间内吸引上万名网友点击关注。记者昨天从虹口房地产交易中心证实,为抑制房屋炒卖,从10月1日起,凡在辖区内房屋买卖少于5年限期的市民,在交易房产时将停止原先可供选择的总价1-2%的个税办理工作,现统一只保留收取房屋差价部分20%的个税方案。

  房东卖房缴税额增8倍

  昨天是双休日,记者在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不时碰到在前来交易时才得知个税调整的卖房人。对于虹口区的个税办法“突变”,买卖双方都显然有些“无所适从”,交易窗口前围拥着大量问询的市民。现场不少办理手续的中介人员义务当起了讲解员,向在现场的房东与市民解释新的个税政策。

  王先生去年花费40万元购置了一套普通住房,于节前以7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申请交易时间为今年的9月底。按王先生的说法,由于无法提供最初购买房产时的原值证明,按政策规定当时可以总价70万元按1%的征税制度缴纳仅7000元的个税。可等十一黄金周过去,王先生前往缴税时却发现,个税制度发生了“巨变”,总价1%的缴纳制度没有了。

  工作人员告诉他,现行的政策只保留了以房屋售价去除原价后差价部分20%的税收办法,而针对王先生宣称的“房屋原值遗失的问题”,虹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其实早在2005年已开始存档备案,辖区内2005年之后交易的房产都有买卖记录,有据可查,不再需要卖房人自己提供原值证明。

  取消1%-2%的个税征收方式,让王先生失去了“二选一”的权利。个税支出比“老条例”多出近8倍。按现在的个税征收方式,王先生至少需缴个税6万余元,一进一出,王先生“损失”至少5.3万元。

  据了解,虹口区个税制度调整后,诸如王先生这样遭遇税额差额巨大的市民并不少。而那些闻及“风声”的房东纷纷表示,取消总价1%-2%的个税征收方式已让他们着手考虑如何重设挂牌价格。

  市民称政策调整应提前通知

  不少房东指出,房屋个税调整能否先行通知一下交易人,别等来交易中心缴税了才知道政策大变。更令人郁闷的是,和王先生一样,有的房东启动交易流程的时间节点在十一长假前,但个税征收标准却是以节后的实际缴税时间而定,这样让房东掏出不少“意外”钱。“政府的政策我也支持,但能否张贴个公告告知一下?”一位阿姨说。

  对于市民的说法,虹口房地产交易中心税收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区个税制度的调整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才实施的。交易中心这边能做的也只能是把知道的内容向市民解释,但更多相关细则还是请市民拨打“12366”的税务咨询热线进行解答。“房产交易不满5年的市民,无论是否为普通住房,现在都按利润部分的20%征收个税。对于节前节后个税相差巨大的个案,中心目前只能按规定操作。”

  据悉,虽然虹口区从10月1日开始进行个税政策调整,但记者致电普陀、杨浦等区了解到,目前政策并无变动。

  政策分析

  按差价20%征税可抑房价过快上涨

  原先,如购置房产未满5年,市民在出售房产时,可有两种个人所得税缴纳方案。在无法出示房屋原值与契税证明的情况下,市民可以选择缴纳出售总价的1%或2%的个税(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另一条方案则是选择缴纳房屋出售后差价部分的20%的个税。不过在虹口房地产交易中心,这一政策在长假后却悄然发生变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总价1%至2%的收税征收方式已被正式喊停。

  业内人士分析,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各个相关部委相继出台政策抑制炒卖房产的行为,由于之前的税制可能会让低价买入、高价抛盘的投资客有利可图,打政策“擦边球”合理避税(当差价部分金额较多时,卖方往往宣称自己出示不了房屋原值证明,而选择缴纳总价的1%或2%),因此,虹口区现在实行的政策将试图高价抛盘避税的投资客“困得更紧”,以此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见习记者 陈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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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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