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购买资格被取消状告住建委 法院判不许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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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购买资格被取消状告住建委 法院判不许买

2010年10月12日 15:2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昌平区的康某夫妇先后两次获得优惠购房机会,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有上百平方米,但他们却还想买限价房。在其购买限价房的资格被取消后,康某夫妇把昌平区住建委告上了法院。昨天下午,昌平法院驳回了康某夫妇的诉讼请求。这是北京市首例因限价房资格被取消而将住建委告上法庭的案件。

  康某夫妇在回龙观地区申请购买限价房,但其购房资格在通过后又被取消,并在5年内禁止再次申请。康某表示,其限价房购买资格是经过合法途径,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要求,层层审批,并经过公示合法取得的,应当予以保护。此外,昌平区住建委所称其隐瞒实际住房面积,但康某夫妇此前参与回迁安置所获得的住房,均归其父母所有,他们不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家庭住房的情况。

  昌平区住建委表示:2008年11月,康某向回龙观地区办事处申报限价房购买资格时,填报的住房情况一项是房屋15平方米,人均7.5平方米。康某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其家庭住房情况,骗取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的行为事实清楚。实际上,此前康某夫妇两次参与拆迁安置,已经取得260平方米回迁安置住房面积,其住房面积远远超过规定的15平方米/人的准入标准,其不应再享有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资格。住建委作出的取消其购买资格的决定有事实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通讯员王建宏 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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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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