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条例第四十条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牛凤瑞表示,开发商都是趋利的,不要寄希望于开发商承担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在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探索企业化的运作模式,从而既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又能保证质量。
网民:保障房不是“劣质房”,更不是政绩空壳!
大兴区明悦湾的6栋保障房因质量问题拆除重建,在网上引起热议。网民认为,保障房不应成为位偏质差的“劣质房”,也不能重投资建设、轻服务管理,更不能成为“政绩空壳”。
保障房不应成“贫民区”
网民认为,如果因为规划和管理不当增加了居住者的生活成本,使其被迫放弃入住,保障房也就失去了保障作用,政府的好意却让群众空欢喜一场。
网民“子晋山右”说,保障房建筑质量差、配套设施缺位、交通不便、周边环境恶劣,除了部分建筑单位的无良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缺位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障房政策和指导方向出现问题,保障房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贫民区”的代名词。
网友“杨国栋”说,位偏质差是当前不少地方建设保障房的通病,一方面,相比日进斗金的商品房,获利很少甚至会赔本的保障房很难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仅建设进度一拖再拖,建筑质量更是堪忧。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只满足于解决有无的问题,并未考虑住户居住的舒适度,使得保障房的居住和生活成本比有的商品房还高,使许多好不容易中签购得保障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被迫放弃。
保障房住户更应有维权意识
有媒体分析,此次大兴保障房的开发商对商品房和保障房厚此薄彼的做法背后其实是对不同住户的心态博弈。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开发商为消除商品房业主的顾虑特别申明说,商品房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保障房。央视名嘴白岩松就此诙谐地指出,这属于开发商一种难得的自我举报,“他明确地告诉大家商品房是没有问题的,检测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保障住房这块就出现了问题,他是明知故犯,他是故意地来偷工减料,建设这种质量低劣的保障住房。那么这自我举报背后透露出来他们的心态和心知肚明的一种感觉,那就更可怕了,简直是公然犯罪。”
网友“kiki”认为,部分保障房住户确实存在这样的心理———“已经是便宜的,差不多就得了。”他认为恰恰相反,在保障房质量被查出问题颇多的现今,保障房住户更应该勇于维权,抓住保障房质量问题勇敢地和开发商较真,“没有任何理由让保障房的质量先天就差于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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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悦湾问题保障房
曝光始末
10月9日,由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旧宫三角地保障房项目部分在建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检测和专家论证,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拆除B、C区6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另外两栋楼进行局部加固处理。这是北京保障房建设中首次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拆除重建的案例。
该住宅工程为大兴区旧宫三角地经济适用住房及商品住房项目,位于大兴区南大红门旧宫三角地,楼盘名为明悦湾。
据了解,该项目楼高为11层至18层,预计2011年6月完工。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05614.75平方米。商品房住宅楼为A01楼至A08楼,C区为安置房;非配套公建为A09楼、A10楼;经适房为B01楼至B05楼;廉租房为D01楼。
其中经适房部分已于今年3月拿到预售许可证,基准价格为4190元/平方米。根据此前公布的摇号信息,该项目经适房已有435套在今年5月配售给了大兴区经适房申请家庭。
有消息称,北京市住建委曾在7月31日就该项目发出通报:大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保障房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项目B、C区8栋住宅工程出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该项目随后被责令停工,并暂停该项目网签预售。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旧宫项目质量问题后,经国家检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的全面检测,发现该项目B、C区工程部分结构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经专家多次论证,设计单位计算复核,不能满足结构抗震要求。为确保结构安全,满足住宅使用功能,决定拆除B01、B02、B03、B04、C01、C02等6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地下部分进行结构加固,B05、D01两栋楼局部加固。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表态称,事故原因、责任已基本查明和认定。其中,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因提供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产品,对这起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设单位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住宅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也都对事故负有责任。对造成事故的各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将依法严肃查处。
针对出现的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已开展了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企业的全面检查,并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监管。下一步,北京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对该工程拆除作业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管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以及后续的正常施工,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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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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