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今冬供暖收费不涨价 仍按每平米22元执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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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今冬供暖收费不涨价 仍按每平米22元执行

2010年10月18日 14:25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7日,凉风吹拂,小雨光顾,省会天气从周六的暖阳中立刻转冷。18日气温已迅速下降至9—13℃,省气象局发出“注意保暖”的信息。就在目前距离供暖期还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石家庄物价局表示,今冬石市的供暖价格不上涨,仍未每平方米22元,与此同时,一些小区的供暖费预收工作也开始启动。

  来自石家庄市物价局的消息称,石市今冬的供暖收费标准不变,仍然按照2008年调整后的每平方米22元执行。在计算供热费用时,采暖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对在冬季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收费,由户主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对城市特困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实行集中供热的家庭按调整后的居民供热价格和规定的补贴面积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对非集中供热的家庭每年每户在现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补贴200元。补贴范围及发放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目前一些小区的供暖费预收、试水工作已经启动。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东方热电等供热公司表示,随着供暖时间临近,供暖费用的预收及宣传工作已在各个小区展开。今年2月,石家庄市政府谋划并确定了2010年计划重点实施14个热源热网项目。包括总投资28亿元的良村供热机组项目等7个热源项目,和计划投资1.6亿元的裕华热电厂高温水管网替代工程等7个供热管网工程,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记者 宗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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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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