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土地权属清晰易“转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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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土地权属清晰易“转正”

2010年10月20日 15:2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在首都之窗在线访谈时表示,今后每个商品房业主不仅有房屋所有权证,还将增加土地使用证。此外,小产权房将有条件“转正”,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也在制定当中。

   权属清晰“小产权”

   容易处置

  小产权房的问题一直是近年来购房人关注的热点。据介绍,从去年年底本市开始在朝阳黑庄户乡、通州于家务乡和平谷镇罗营镇进行小产权清理试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权属情况非常混乱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确权过程中。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认为,权属清晰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条件。“从土地利用的角度,有一些可以合法。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又是合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属没有争议,老百姓也没有异议,从土地的角度来说就容易得到处置。”

  谢俊奇还透露,将来产权明晰后,农村的宅基地,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流转,目前国家正在制订有关的流转政策,“前提是产权首先要明晰,第二点要符合国家的流转政策。”

  九成以上商品房业主

  未办土地证

  按照规定,每套商品房业主还应有相应土地分摊的权利,有一个土地使用权证,但目前本市只有少量的300多个涉外商品房项目的业主持有土地证,其他90%以上的商品房业主尚未办理。

  谢俊奇解释说,现在的商品房都是国有土地建设的商品房,业主们应该有一个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方面正在进行政策研究,“现在国内外主要有两种方式来进行划分,第一种方式叫按份共有,在这一块土地上你具有一定的份额,并不确定指哪一块。第二种方式就是分摊,通过分摊协议,来把哪些土地,比如说基座土地,还有共有的土地分摊给每一个住户。现在看起来,这两个趋势还有一种结合的趋势,就是既分摊又共有,这样来载明你将来的小区里的土地权利。”

  北京市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李红艳补充说,有争议的土地不能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必须先去国土部门进行调处,确立权利之后才可以进行登记程序。

  据了解,虽然没有土地证,由于国土部门与房产部门相协调,所有业主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商品房,凭着房屋所有权证都可以合法地实现占有、使用、抵押、转让等各项权益。

  过半闲置土地

  非开发商责任

  对于百姓反映强烈的囤地问题,谢俊奇表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而是为了囤地升值等因素,不按期进行土地开发,国土部门一定会严格按法律法规,一年罚款两年收回,也就是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原来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应该收回或者是注销。

  不过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当前由于政府原因闲置的土地占60%以上,也就是说一半以上是由于政府的原因造成的。“比如说修改规划,开发商无法按原来的方式来进行开发。或者出让时政府承诺的七通一平、六通一平、五通一平,无法按时完成,开发商不能进行正常开发,也是政府的原因。所以并非闲置土地都是由于开发商为了囤积土地、哄抬地价造成的,当然有一部分是这样,希望广大网民了解。”(记者 姚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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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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