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析高房价"不可承受之重":房子是给人住的(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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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析高房价"不可承受之重":房子是给人住的(2)

2010年10月21日 06:0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高房价是“不可承受之重”,调控体现住房消费品特性

  住房建设以满足居民自住为主要目标,也就是说,房子盖了应该用于居住,而不是投资炒作。然而,在一些城市,一边是需要住房的大量居民买不起房,另一边则是许多房屋空置,购房者买了房并没有用于居住。

  住房既是消费品,也是投资品,近年来这样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当前的中国,更需要住房体现消费品特性,主要用于居住。”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此前一段时期房地产的投资品特性过于浓厚,使得房地产市场充满投机气氛,导致房价在短期内过快上涨。

  “蜗居”、“蚁族”、“房奴”、“裸婚”……近几年这些热门词汇的流行,说明高房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不可承受之重”。

  巴曙松认为,今年以来以“国十条”为代表的房地产调控,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增加供给、打击投机,目的正在试图推动房地产回归消费品特性,调控的方向符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

  在调控初现成效的情况下,8月份起,由于部分区域房价下降,楼市需求有所回暖。巴曙松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这是调控政策引向深入的表现。开发商资金压力加大,降价销售动力强化,楼市存量不断增加。因此房价出现下调,并引发需求释放、成交量上升,实际上这轮市场反弹是由自住型需求推动的,正是体现了住房的消费品特性。

  但9月份以来,部分城市再度出现量价快速上涨的现象,楼市重现过热苗头。9月底,有关部门再次出台五项措施,如要求停止对购买第三套房发放贷款,购房首付提高到30%,部分城市限制新购房套数等。10月份,市场再度降温。

  “五项措施的指向非常明确,就是进一步严厉的抑制投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认为,“比如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如果不能贷款,对炒房人而言,炒房的成本和风险就会大大增加,会撤出市场。”

  同时,从去年底本轮调控启动之初,就始终强调要努力增加供应,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随着调控政策落实,土地供应持续增加、楼市供不应求的情况有所缓解,房价上涨预期得到遏制,投机性需求被有效抑制甚至离场。住房回归消费品特性的转变正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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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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