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10月22日至11月2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调查对象为市辖10区无房产、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个人或14万元以下的家庭。凡按要求参与调查的市民,在未来申请公租房保障时,符合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保障条件的轮候时加3分;符合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的公租房条件的优先安排。
调查对象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参加调查。
为准确掌握广州市“夹心层”的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公共租赁房建设规划,切实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广州市决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摸清“夹心层”群体的人数、住房状况和需求情况。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准入条件,无自有产权住房、年可支配收入7万元以下的个人或年可支配收入14万元以下的家庭均可参与调查。按要求参与调查的市民,在未来申请公租房保障时,符合条件的轮候时加3分,相当于提前轮候3个月;符合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公租房条件的优先安排。调查对象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参加调查。房管局拟要求参与调查的个人或家庭提交3年的税交和社保证明。
据了解,调查内容分三大部分,一是填报人家庭(或个人)情况,二是住房状况,三是住房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调查表格分为个人填报和家庭填报两种形式,填报人应根据个人或家庭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表格如实填报,多重填报无效。
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以网络调查为主,问卷调查为辅的方法。为最大程度方便市民填报信息,凡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在2010年10月22日至11月21日期间,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填报: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进入“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专用网页填写调查表。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办事窗口(越秀区豪贤路193号仁生里36号)领取调查问卷填报。
(三)到本人户籍或工作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镇政府领取调查问卷填报。
有关填表要求及问题咨询可参阅市国土房管局网页相关内容,或拨打市住房保障办语音咨询电话83192727进行咨询。(赵燕华、谭抒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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