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土地问责“不爽约”更要“不打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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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土地问责“不爽约”更要“不打折”

2010年10月27日 09: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日前表示:土地违法问责正在进行数据审核确认工作,国土部不会爽约,年内将严格问责。

  今年土地市场掀起力度空前的“查违风暴”,大有秋风扫落叶之势,“问责”是其中的最强音之一。可是后来公众渐渐担心,所谓“问责”,恐怕又是因时因势,说说而已。两个多月前,连国土部也一度坦承“压力极大”。

  事情好像搞反了。强势“问责”之下,压力应该是谁的压力?当然,我们对其中的难言之隐很理解。开挖土地违法这一积重难返、覆盖全国的庞大“冻土地带”,各种作业工具倒是现成的(比如“15号令”),功夫远却在“锹”外。纵然有多部委联手,“技术瓶颈”也一定不会亚于修建一条青藏铁路。

  据披露,目前国土部正在进行数据审核确认工作,年内将严格问责。若稍稍较真,国土部最初公布的时间表是按月成等差数列“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步步进逼,让人很过瘾。但如今,撇开9月问责未遂不说,8月约谈了没有?约谈了多少地方?约谈了哪些地方?舆论迄今无从知晓。

  从“加大曝光力度”的国务院要求出发,我们认为增加“约谈”环节的透明度意义十分重要。区别对待情节轻重,被约谈的虽然不一定最终都会被问责,但是,被问责者应该都在约谈之列。没有约谈大名单的公布,公众就永远不知哪些地方被约谈却未受到问责,也就无法质疑他们不被问责的理由何在,以及这个理由究竟是否站得住脚。国土部曾多次表示问责要问得“让地方口服心服”,反之,如果地方有问题存在而不予问责,这种免责也应免得“让公众口服心服”。

  “不爽约”之“约”,涵义丰富。一是与公共舆论之约:有人敢违法,我就敢查处;二是与违法人之间也是一种约定:你敢违法,我就敢查处你。最根本上,这是维护法律尊威的庄严誓约。我们留意到,徐绍史部长除了做出问责“不爽约”承诺,其措辞还包括“严格”二字。因此,对呼之欲出的结果我们期待货真价实,尽可能啃下更多的“硬骨头”。否则,“折扣”太大的“不爽约”,仍然无异于失约。失约于民、失约于法,必有后患。(王景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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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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