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旧楼装电梯可取公积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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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旧楼装电梯可取公积金

2010年10月27日 09: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获悉,广东省政协主席黄龙云督办的“试点推进城市老楼加装电梯”重点提案办理在政策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广东省住建厅会同省财厅已正式下文,在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所分摊的费用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同时,对以业委会或个人名义申请增设电梯工程,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建电梯的建筑面积可按公摊面积分摊到户办理产权登记。

  广州已制定提取办法

  今年7月,广东省政协主席黄龙云调研督办“试点推进城市老楼加装电梯”重点提案,会上,有关部门和委员提出,加建电梯资金来源仍是最大难题,建议提取住房公积金缓解加装电梯资金筹措问题。黄龙云当场表示,可以研究突破现行政策。

  在昨日的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会上,省政协提案委透露了最新的办理进展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和省财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经研究,在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所分摊的费用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的具体办法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后,报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执行。

  会上,广州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广州还没有人申请过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但该负责人透露,广州市已经制定了提取办法的初步方案,目前还在报批过程中。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具体提取办法最快今年内有望出台,之前提取过公积金买房的与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并不冲突,可以再次申请提取。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加装电梯,以后不用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省住建厅会同广州市城建委研究后,形成了“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以业主委员会或个人名义申请增设电梯工程,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意见,即将颁布实施。

  据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几十元来征收,一般而言,一部建筑面积约一二百平方米的电梯,要征收一二千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事实上,广州市建委负责人表示,对于以业委会或个人名义申请的加装电梯工程,广州在实际操作中一直并未征收该费用,此次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但负责人强调,对以单位名义申请报建的还是要继续征收该费用。

  加建后可重办理产权登记

  省住建厅会同广州市规划局、市房管局进行协商后,形成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应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工程竣工后,可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向房管部门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加建电梯的建筑面积可按公摊面积分摊到户”的意见,也即将颁布实施。

  广州市规划局表示,到目前为止,已经批准了六七百台的报建申请,平均每月增加约20台左右,但同时也强调加建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能超标,必须按照规定报批。市房管局也表示,加建后形成的公摊面积分摊到户后,可重新办理产权登记,更换房产证。

  将来将在全省推广

  除了政策上的三项突破外,省住建厅还透露,在广州和韶关试点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扩大试点范围,在珠三角其他城市,例如佛山、惠州、东莞等地,也逐步试点开展旧楼加装电梯工作,为将来在全省全面推广打下基础。

  省住建厅表示,还将会同省市有关部门研究政府对旧楼加装电梯前期费用补助等政策,同时积极研究新的投资机制和运营体制,如考虑设立专营机构,负责旧楼加装电梯工作及运营保养等。

  调研显示,旧楼加装电梯的前期工作费用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这笔费用难以筹措,造成很多旧楼加装电梯难以启动。从目前能够成功加装电梯的案例来看,前期费用均有来源,如华农出资前期报建及管线迁移等费用。

  广州市规划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前期费用主要是申报的手续费,主要包括设计费用和批前公示牌的工本费等,“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此外,对于高低层住户矛盾等问题,省住建厅表示,将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细则,建立完善协调机制,更好地引导高中低层业主积极协商,加快推进旧楼加装电梯工作。

  广东450万户受益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全省需加装电梯的老楼约18万栋,涉及450万户1300多万人,其中将近800万为中老年人。广州市的数据则为5万栋,涉及约180万人,其中老年人过百万。

  新政一览

  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广州年内或出台具体办法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加建电梯面积可分摊到户办证

  加装前期费用政府或予补助

  在广州和韶关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记者李栋 通讯员沈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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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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