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律师连办3起“假离婚” 全因二套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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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律师连办3起“假离婚” 全因二套房

2010年10月29日 14:34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几天就有3对夫妇委托我代写离婚协议。”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为了规避二套房贷、限购令等政策,不少夫妻选择“假离婚”,一方“净身出户”后,再独自新购房屋享受优惠,日后再图复婚。“假离婚导致人财两空有先例,为蝇头小利冒这种风险不值得。”王金海提醒。

  面对当下的房产新政,为提高签约量,一些房产经纪人撺掇一些市民用“假离婚”等手段应对新政。记者调查发现,撺掇市民办理“假结婚”的房产中介一般集中在一些中小规模的公司。

  家住大连市泡崖的李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们一家人住的房子只有60平方米。孩子眼瞅着一天天长大,父母需要照顾,房子便不够住了。经过多年的积攒,经济宽裕了些,李女士就想再买套大点儿的房子。然而房产政策再次调整,首付50%,以及1.1倍的房贷利率使得他们的购房计划不得不暂缓。

  上周,李女士联系过的一位房产经纪人指点她们,“房产经纪人告诉我,先协议离婚,把房产全部判给一方,另一方离婚后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就可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等另一方把房贷手续全部办好,马上再和老公复婚,一般银行也不会再去追究的。 ”“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有不少夫妻到我这咨询买房‘假离婚’的事,还有3对夫妻委托我代写了离婚协议。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介绍。

  如此算账

  贷50万20年可省10万多

  为了买房,假装“劳燕分飞”的夫妇们可谓用心良苦。那这样折腾,究竟能省多少钱?根据“9·29”房产新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一位房产经纪人告诉记者,购买二套房,不仅要多拿出几十万的首付,而且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数额也很巨大。

  根据房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以贷款50万元,贷款期为20年,基准利率6.14来计算。新购第一套房享受8.5折优惠利率的月还款为3360.5元,而二套房按1.1倍利息,每月月供为3803元。两相比照,买二套房每月月供多出442.5元,总利息则多出了106200元。巨大的利息差,让一些夫妻甘冒风险不惜一试。

  本报提醒

  别让“假离婚”伤了自己

  王金海提醒说,“假离婚”引发的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很多人基于对感情的自信进行了 “假离婚”,然而感情实际上是善变的,一纸婚约不仅是对感情的固化,也是对双方利益的保证。

  王金海认为,频频出现“假离婚”的现象说明,当下的房产政策还有不足之处。“有些情况确实是忽视了一些特殊家庭的住房需求,误伤了改善型购房者。”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更人性化的房产政策,这样才能彻底规避“假离婚”现象。(记者 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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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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