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两年迟迟不能入住 原户主不腾房急煞新房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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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两年迟迟不能入住 原户主不腾房急煞新房东

2010年11月01日 14:38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房产,买家付清款项,法院将房款交给了债权方,但是新房东却因原房主不腾房而迟迟不能入住。两年来,市民冯先生为此费尽周折,但是法院却始终未能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2008年8月,市民冯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份桥西区法院的拍卖公告,其中有一处是房产,户型和地段都不错。正准备换房的冯先生通过河北嘉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拍得桥西区法院委托拍卖的石家庄市城角庄街军转楼4-2-301室住宅及地下室共140多平方米的房产,很快办理了房产证。

  当时,桥西区法院告诉冯先生,原房主腾房需要半年时间。但是半年后,约40万元的房款已经被法院转交给一起财产纠纷案的一方,他本人也已办理了房产证,但当他高兴地准备去收房时发现,原房主王某夫妇仍未腾房。王某介绍,他当时与一个生意合伙人焦某做生意,后经营失利,二人产生财务矛盾,焦某将其告上法庭。桥西区法院判决王某败诉,并依法拍卖了其名下房产,拍卖所得转交给了焦某。但是,对此判决,王某并不认同。“既然他不认同,王某当初就应该继续提起上诉,但是他没有提。作为拍卖人,对这些情况我当时并不知情,认为这处房产既然都走进了拍卖现场,肯定已经不存在争议了。现在我钱也交了,房本也办了,两年多住不进去。”冯先生向记者介绍,其间,桥西区法院曾保证2009年3月1日强制执行,将房产交付,但是,王某夫妇却始终住在房子里。此后,法院又于2009年4月28日在这处房子门口张贴公告,要求二人搬离,逾期不搬,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逾期之后,法院仍未采取措施。

  冯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初买房子的钱大都是东挪西借,好不容易买了,而今却只能租房度日。他迫切希望法院能采取有力措施,早日让其搬进已经属于自己的房子。(记者 郭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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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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