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建筑短命源于感性的城市规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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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建筑短命源于感性的城市规划

2010年11月02日 15:55 来源:半岛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而与亮丽景观相伴的,却是高楼大厦出人意料的“短命”。翻阅近年来的新闻报道,记者整理了一份并不完整的建筑“死亡名单”,除了一些引人关注的地标性建筑以外,还有大量普通住宅,这些正处在建筑寿命“青壮年”的建筑非正常“死亡”,越来越引起各方关注。(11月1日《人民日报》)

  目前,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但规划滞后 、混乱,与未来城市发展步伐不协调,建筑质量再过硬也难逃“夭折”厄运,这样的镜头早已司空见惯。

  中国正处于一个规划爆炸、建设飞速的年代,也是一个建筑“短命症”流行的时代。城市规划短视、混乱是建筑“短命”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造成规划不合理虽有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人为因素。政府主管部门本应立足现实,统筹兼顾历史和未来之需,科学制定城市的总体规划,并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规划,但事实上,很多地方规划的随意性强 。一些地方甚至存在“规划跟着领导变”的怪现象,一些“年富力强 ”的建筑因此也被拆除。

  其次,个别地方政府的盲目发展和对卖地利益的渴求,“拆了建,建了拆”那样换取GDP增长也不在少数。

  另外,“监而不理”也是建筑短命的诱因。施工环节的质量问题本可通过监理避免,但房地产领域广泛存在监管不严现象,使得监理公司没有起到第三方监督作用。

  可以说“短命建筑”不仅造成社会经济负担和环境污染,而且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精神相悖,城市应该在对经济效益的逻辑 、理性思考之外,发展一种从生活的历史感、艺术感角度考虑问题的“理性的城市规划”。同时由政府部门对建筑领域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并对后期维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这样,才可能杜绝建筑“短命”现象的发生。(廖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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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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