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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无调整公积金贷款上限计划

2010年11月04日 09:3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住建部《通知》的具体内容要在明天发布,北京肯定会严格执行。自5月份起,公积金对‘第二套房’界定采取‘认房又认贷’规定,导致目前‘第二套房’贷款比例极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晚表示,目前北京对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已经按此次出台的规定执行了。即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率不得低于50%。公积金也已经停止发放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暂无调整公积金贷款上限的计划,这一额度仍为80万元。

  市场关注

  非改善型二套房公积金可否放贷未明确

  记者注意到,根据《通知》要求,并非全部购买“第二套房”缴存人都能获得公积金贷款,而是“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第二套房”如何处理?是否同“第三套房”那样停止放贷?《通知》中并未明确。

  链家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月认为,当前审核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存在难度,审核贷款是否用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亦存难度,以北京为例,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地税相关部门系统对接,查明公积金申请人的首套住房情况,才有可能实现审核其原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至于“当地平均水平住房面积”,根据《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到2010年,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

  针对本次公积金利率对“二套房”首次收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楼市调控政策的细化深入,公积金贷款对于“第二套房”的差别化利率政策,有助于抑制楼市中的投机性购房,堵住投机者利用公积金获取购房贷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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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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