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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计划明年拆除全市违法建筑 抢建一律不赔

2010年11月04日 11:21 来源:南海网-南岛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加强城市土地管理,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三亚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

  南岛晚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三亚将成立“打击违法建筑领导小组”,进一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将于明年启动两区六镇村(居)民自建房屋的报建机制。而在打击违章建筑“毒瘤”面前,三亚对抢建的建筑物和抢种的作物一律不给予赔偿,并计划明年基本拆除全市违法建筑。

  违规者非法所得一律没收

  《通知》指出,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三亚违法建筑的性质认定,行政执法力量的组织协调及打击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三亚政府成立“打击违法建筑领导小组”。由三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岩峻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区镇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通知》明确指出,对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抢建房屋的,非法买卖土地建设房屋的,在农用地上建设房屋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对顶风倒卖土地建设违法建筑的,其非法所得一律依法没收,被倒卖的土地将一律依法收回,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明年将启动村民报建机制

  根据通知,村民(居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的,其建筑面积和层数应符合市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建筑面积或层数超出的部分,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各镇人民政府、两区管委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强制拆除。

  自2011年1月1日起,三亚政府将在两区六镇启动村(居)民自建房屋的报建机制,凡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件的村(居)民申请自建房屋的,两区六镇在符合用地面积、建筑规模、规划要求等条件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报建手续。三亚市规划、国土部门要在2011年1月1日前完成农村报建房屋的审批管理办法,国土部门要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工作。

  计划明年基本拆除全市违法建筑

  南岛晚报记者获悉,在打击违章建筑这个城市发展的“毒瘤”面前,三亚做出明确规定,今后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在征地工作中,一律不准对抢建的建筑物和抢种的作物给予赔偿。

  两区六镇要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责任区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和布控工作。对在建的违法建筑要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对继续施工建设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并查扣相关设备。对查处不力或有瞒报、漏报和谎报违法建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通知》要求,即日起,两区六镇负责对辖区的违法建筑进行普查登记。按201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拆除违法建筑的目标制定各阶段拆除计划,每月定期上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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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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