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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经适房小区近半住户是租客(图)

2010年11月04日 15:27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图片来源:辽沈晚报 玉带明苑小区,这样租房、卖房的中介广告不少。 记者 宫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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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这一规定不少人都知道。然而,昨日记者暗访却发现,在沈阳市于洪区玉带明苑经适房小区周边的多处二手房中介,都能租到玉带明苑的住房。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还没走进玉带明苑小区大门,就看到一块写着“《玉带中介》租房、卖房”的黑板立在门柱上,黑板上密密麻麻地用白色粉笔标注着房子的类别与价格。

  “租房吗?”一名男子从远处跑了过来。男子介绍,他手里只剩9号楼1单元3楼的一个插间了,月租500元,但要求是女性。还有两个两室一厅是清水房,月租500元。“这个小区多半以上住户是租客,大都是外地人来这租房子。 ”男子说。

  男子介绍,该小区是2005年竣工的经济适用房,当时的回迁户都是按照每平方米1800元价格购买的房子,现在转手每平方米能卖到2700-2800元。记者在小区内走了一圈发现,多家窗户上写着“卖房”“租房”,并附有电话号码。小区内另一位中介说:“没人管,在我这登记的人多了,也没听说出啥问题。 ”

  购买经适房的不都是低收入家庭吗?他们要是把房子租出去了,自己住哪里?中介说,“有关系就啥手续都不用,没关系、不符合条件的也住不进来”。这位中介告诉记者,该小区多数房东都不只有一套房子,有一位房东拥有好几套位于四楼的房子,每个月末都开车来收租。随后,记者根据电话号码联系上一位房东,他说:“反正那么多人在租,再说房子已经满五年了,等房证办下来,还不知道咋回事呢”。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房改办,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玉带明苑小区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证之前不允许出租、出卖。但她说,房子是房主自己花钱买的,是有限产权,无论出租、出售,只要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相关部门也管不了。 (记者 宫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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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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